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其次,关于被告具体接到传票或者电话的时间,要根据当事人居住的条件和***取的送达方式却决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日的,以节***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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