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我国可以进行法律咨询和受理的唯一就是受理人必须有律师资格证,这就和医生有医师资格证一样。当今社会,就连厨师都要有证,你什么都没有还想跑法律业务,不懂法还玩法律业务。
可以,不过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你必须有法律的基本专业知识,因为这样你可以拿的到!第二,你必须和律师签订协议,以确保最后可以拿到费用而不被“无良”的律师甩了!第三,你必须有一定的认知,在这条路上,你会见到“太多”的“风景”,会见识到人性的“丑陋”,并且,你能保证自己不会“扭曲”!哈哈,说完了,祝你好运!
我认为可以跑营销这部分工作,然后分配给有资格从事法律服务的人,比如律所和律师。事实上在法律服务中,营销的重要性甚至强过法律专业服务水平本身。最近这次民诉法修改,取消了公民代理,我个人认为有两点不好:一是公民代理在中国社会还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很多老百姓需要公民代理人;二是律师业自己小气了,不够宽容,也不自信,只想着要独霸绝大部分法律服务市场而已,因为我认为这是律师参与立法的结果。
可以,现在律师行业***甚至于一九分化现象严重。大律师也需要营销,小律师更需要营销。当然律师业做大做强做专需要团队,团队成员里面就需要营销人员,产品研发人员。互联网时代,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在发生变革,包括思维模式,商业模式,经营模式等等。律师出去跑业务也将由线下转为线上。当然,从商业角度分析,律师业务短期靠营销,中期靠产品,长期靠人品。
没有律师资格证书当然能到外面跑法律业务了。
律所,特别是一个大的律所,内部分工还是比较细的:有办公室、财务室、资料室、内部刊物编辑部,这些都是二级部门,一级业务部门:刑事诉讼部,房地产部,金融证券部,人力***仲裁部,法律顾问部等。
律所当然也可以设立“销售部”或“客户维护部”,就相当于一些公司的“销售部”,功能就是“拉业务”,这些部门的人员不见得都必须是律师,也不必都要有律师资格,但必须要懂法律,最好是法学专业毕业,在和客户交谈中不能说出外行话,一下子让客户怀疑律所的业务能力。
这些拉业务的人,性格外向,了解本律所的业务范围,知道本所高级合伙人都精通哪些业务,本所做过哪些业务,并且能将本所推销出去。
拉来业务这些人就算完成任务了,这些业务律所将根据业务的情况,会交给专业律师去做的,所以哪些没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是可以在律所跑法律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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