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职业群体中,确有一部分考试能力卓越的人,考试逢考必过,但到了具体做业务的时候,不管年龄大小、执业时间长短,绝大部分都是无法面对具体的案件临场应变,该取证的不取证,本来当事人赢的案子,最后导致败诉。
这种律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案源缺乏,一旦遇到有人委托,他们不管案件标的额大小、律师应该收费多少,往往给当事人显摆这有关系、哪有关系。恰恰有那么部分的当事人,偏偏就吃这一套,既收费低廉,又能找到律师给其代理。所以,基本上就被这部分律师中的败类,套上啦。
不过说回来,对于这些上当的当事人,我也是律师,我并不同情他们,因为律师的职业能力和素养,不是靠低廉的收费来赚取的,它需要付出很多很多,这就像在专卖店买东西一样,谁见过给你低廉出售的???
只有没有执业能力和案源的律师,才会去迎合当事人的低廉服务,这部分当事人,不上当,才怪!!!
我是一名律师,在代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委托人新车受损,要求贬值损失赔偿,经大丰区人民法院法官释明,盐城地区车损贬值赔偿没有判决支持案例,案件撤诉,我主动提出退费,双方关系和谐!
我打官司花费5千元钱请律师帮自己要回被骗钱财,结果没开庭,律师和法官一样!法官威胁恐吓不要打官司!律师啥都没干!诉状都是我自己写的!请了个骗子骗了自己律师费,后悔请律师!全程都是自己在打官司!
2016年找了一个北京的律师处理一个案子,当时谈好的是100万。但是律师以合同需要去上海盖章为由没给我,说盖完章再邮寄给我。我本以为找了一家大律所,律师都会很可靠,却万万没想到等我再拿到合同的时候变成了500万。
在2008年,一起民事诉讼后确认房屋登记的行政导致官司对我不利,于是欲起诉县***。由于当地的两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本上在***部门都兼职法律顾问,也就是说当地律师不能接(代理)“吃里扒外”的行政案件。朋友介绍找了一位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受理后法院向法律工作者送达传票。由于我在外地工作几十年,代理人“好心”转告我开庭时间,我也答应出庭。几天后代理人又来电:案件出现新变化,要追加当事人,且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交叉,倒底是民事先审还是行政先审,(行政庭法官)讨论后要向中院请示,(***说)可能暂时不开庭了,不然程序会搞错,因此特别交代原告我不要回老家。接听电话时我正在上班路上,比较嘈杂,当心听错,见来电系代理人故录音,以便静下心重听一遍。哪知中了法官和代理人的圈套,如期开庭了。法官把***取的明显有手写的复印件当件出示,房屋登记必须提交原来产权证明根本没有提交,[_a***_]也没有,基本上全认了。***裁定超过二年时效。若干年后从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记载,同一份明显有手写的复印件居然审理出不同时间和签订人。醒悟过后附带录音等材料找***和检查院,书面答复中完全回避电话录音内容。想想人命关天的事都会有人掩盖,我这事只能算是鸡毛蒜皮。想纠错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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