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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律师***

  1.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2. 劳荣枝案件开庭了,家属也发声了,大家怎么看?
  3. 劳荣枝二审开庭,辩护律师是在胜诉概率不大中寻找可能吗?
  4. 劳荣枝案死刑核准已近尾声,她申诉的理由究竟靠谱吗?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劳荣枝最终是否执行***,还存在一些变数。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被废除,***的执行在中国法律实践中还是比较严谨的。

一方面,这仅是一审判决,劳荣枝表示不服,已经提出上诉了。所以,根据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会有二审的。二审会不会改判尚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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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另一方面,***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程序,那才是***案件的终审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劳荣枝没有判***,受害者家属真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毕竟他们收的伤,别人体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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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荣枝案件开庭了,家属也发声了,大家怎么看?

粗略的看了大家的留言,都替劳荣枝说情,却忽视了七个受害者家里人被伤害的心情。不妥吧,七条人命在劳荣枝的协从下完成杀生,实在叫人不寒而栗!如果偶尔受到唆使,杀个把人就心软了,具结悔过,还可以原谅。这前后作案三起,诱杀七人,也不动恻隐之心,为她求情,实难张口。

当然,该不该杀,法庭上唇口舌战,各有微词。但法律终归要回归到理性,人性的基本轨道上来,是人民赋予法律的一种责任担当,以及一个案件的公正判决与否必须考虑社会影响效应的后果,犹为重要。

劳荣枝案件开庭了,家属也发声了,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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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劳荣枝案件还未开庭审理,公诉阶段

劳荣枝被抓获后,他的家属一直想通过律师来见劳荣枝一面,但是劳荣枝一直拒绝见面!同时他的哥哥声称不相信劳荣枝会***,并表示劳荣枝所做的一切都是法子英胁迫的!

他哥哥的表述其实有明显的为劳荣枝开脱的嫌疑!如果劳荣枝是被法子英胁迫引诱***的,那么劳荣枝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报警,但是他并没有联系警方抓捕法子英,反而助纣为虐,多次引诱被害人,造成被害者死亡!从案件上看,劳荣枝的哥哥表述完全就是在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为妹妹开脱而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20多年的女魔头最终被抓获,尽管他哥哥一直在为她发声,但是依然不能掩盖她助纣为虐,***7人的犯罪事实!善恶到头终有报!等待劳荣枝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劳荣枝案件开庭,其二哥也在网络上公开道歉,只希望可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去判罚。

劳荣枝,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她是谁,她做了什么,这里对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劳荣枝,女,1***4年生,江西九江人,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 。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了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的案,一共***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 。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

当年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认识的时候,劳荣枝20岁,法子英30岁,并且法子英当时已有妻儿,为了和劳荣枝在一起,法子英选择离婚,名正言顺的和劳荣枝交往。

只是这个法子英并非善类,他是一名穷凶极恶的恶徒,而年轻的劳荣枝不知为何,却愿意和他在一起,并且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

上世纪90年代末,法子英曾经多次让劳荣枝利用美色引诱一些看似家底殷实的男性,骗到租房处,***用持枪、持刀***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了7人(已知)。

当初劳荣枝结识法子英之后,就辞去了小学教师的工作,跟着法子英干起了***抢劫,***勒索的勾当,也从那时开始了亡命天涯之路。

不知道那时的她为什么会走上这条邪恶之路。是因为年少无知?还是她自感堕落?又或者是受到法子英的威胁

我跟你讲,8月31日南昌***并没有开庭审理劳荣枝案件,不要误导。昨日的新闻为当地检察院发布劳荣枝案件移送起诉了,即检察院审查完毕,将案件移送到***了,什么时候开庭还是未知,案件只是到了***阶段,***还没有具体的承办人,怎么就开庭了呢?只是劳荣枝案件进入到了***审判程序这个阶段了,下一步才会安排开庭,开庭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去做,比如排非、比如庭前会议等等,而不是检察院公布案件移送***了,就是开庭了,明白吧?这个案件就是万千***案的一个普通案件,能引起大家注意的主要是劳荣枝年轻时的容貌和逃亡路上在***里多姿多彩的生活,这跟被害人家庭产生了巨大对比,被害人家庭这多年来,一直苦苦生存在社会边缘,而劳荣枝逃亡路上,每个月能够拿到上万的月薪,这是巨大的对比和伤害。一审还未开庭,一审开完庭,还有二审,还有***复核程序。

劳荣枝涉嫌故意***罪、***罪、抢劫罪!2020年8月31日,江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我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劳荣枝必判***!

从1996年7月29日,劳荣枝在南昌某歌舞厅“坐台”,与其男友法子英[_a***_]***了被害人熊启义和熊的妻女!并抢劫熊家二十多万元始,这对“狗男女”狼狈为奸!共同***了7人!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伏法被***!而劳荣枝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落网!

刑法规定,法定判处最高刑期为***至***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劳荣枝一案已过追诉时效!法律又有规定,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案子,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劳荣枝一案,受害家庭7个,7名受害人死亡!肯定不会受二十年追诉时效的影响!

劳荣枝一案,南昌市中级人民***将判处劳荣枝***!如果劳荣枝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定将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再移送最高人民******复核庭予以***复核!最后,最高人民***将会裁定劳荣枝***并发出***命令!南昌市中级人民***将执行对劳荣枝的***命令!结束劳荣枝罪恶的人生!

劳荣枝二审开庭,辩护律师是在胜诉概率不大中寻找可能吗?

这个律师被美国的那一套带偏了,像章某在美国被害就是因为确少证据,只能判无期,讲理论可以,利用美国那一套理论来为这样一个重大恶性案件来辩护,根本改变不了她作下的滔天罪行,想出名是真,,。

舆论引导了大家的情绪,只要检方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大概率会维持原判,如果检方的证据不过硬,那就要考验审判机关的智慧和担当了,维持原判好像回应了舆情,改判死缓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是民意折腾不起!

同样是***案,张扣扣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民意却是支持他罪不该死!

所以,审判机关责任重大,该案很有可能是中国司法的一个标杆案件!

这个是明摆的事!这个律师想出名,也就是在想把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但是,估计是看错了形势!这么一个铁案!这么一个恶魔!残杀了这么多人!不死的话!那法律也可能不要了!

律师在寻找法律漏洞,众观二审律师的几天辨护点,重点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在寻找法律程序上的漏洞!辩护律师失去了以事实为依据的辩护是苍白无力的,就幸存者的刘,以双方的供述,都吻合!劳荣枝主导整个事情的发展,而法子英一旦得到财物,便会进行最后一击,灭口!,,,,,,

辫护是最大的维护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但不能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而不择手段。七条冤魂是劳荣枝分工配合法子英得逞,完全属于共犯行为,理应判处极刑!还被害人及家属公平正义

劳荣枝案***核准已近尾声,她申诉的理由究竟靠谱吗?

我觉得裁定批准可能性大!复核不是三审,被告代理人必须要提供确凿证据推翻原审,而不是提出质疑!从上交的20万字答辩书就知道了!都是提出的推理,质疑!(我没有见过这282页的所谓答辩),如果是有证据不用这么多文字!一万字足矣!

一案说胁迫尚可信,两案又胁迫也还行,多案都胁迫怎么可能!!!

1、从已知公开的相关案情信息,她申诉的理由归为两个字,她的一切严重违法行为都是法子英“胁迫”的,而她的这同伙法子英早已受到法律的制裁,她的律师绝在绝在这里,在死人身上帮她找到了这个,看拟恰如其份得以逃脱应有法律制裁的理由;

2、从常识上讲,她做为曾经的老师,对于犯罪应是有清晰的认知的,而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滔天罪行,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

3、法子英的***判决书内所陈述的详细内容,都无疑表明了她与法子英的累累罪行确切无误的,而她的辩护律师企图从已被执行***的法子英身上找到“胁迫”的突破口,其实是想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为其找出一条生路;

4、无意于攻击她的辩护律师,但她辩护律师的此举完全多余,辩护律师可以用很多的法律知识、司法原则为他的行为做支持,让人感觉是用受害人的血染红自己的味道。

劳荣枝是一名中国籍女子,因涉及多起***、***等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此判决已于2021年10月下旬核准。据报道,案发时,劳荣枝和同案嫌犯向一名两岁男童提出勒索要求,童家人未能支付赎金,她随后将其***。此外,劳荣枝(简称劳某)还涉嫌参与多起涉及***、勒索、命案的犯罪活动。这一切使得劳荣枝成为刑事案件中的关键人物,因而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关于劳荣枝申诉的理由,虽然并未公开详细披露,但据报道,她主要是通过事实陈述和举有关证据,试图挽回已经宣告的***。那么,她申诉的理由究竟靠谱吗?

首先,我们明确的是,劳荣枝案涉及的罪行程度相当严重,已经涉及到了国家法律所规定债务不得超过的刑事责任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她想要成功申诉,转变***,需要表达强烈的悔悟之心,提供能够充分证明无罪的确凿证据。然而,在目前掌握的信息中,无论是事实陈述还是据此提出的证据,并不能使得案件的判决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其次,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核准程序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核查审查、核准,这意味着其审判标准和法律依据已经过了严格的把关。此外,根据中国***的审理传统,***案件通常会进行合议庭讨论,充分审视证据和证人意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荣枝申诉理由要想充分证明其***判决不公,面临较大的困难。

再者,劳荣枝案件已经进入***核准尾声,这意味着其申诉时间有限。在已知的申诉材料中,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她的申诉理由和事实陈述能在短时间内引起法律和舆论的关注,从而影响***判决。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情况下,劳荣枝申诉的理由并不能有效地改变该案的***判决。然而,我们始终要警惕不可否认的事实可能不时地发生。只要社会舆论和法律环境允许,无论任何案件,我们都应遵循法律程序并寻求正义的至高无上。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忽视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的呼声。

不靠谱,因她自述她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受法子英胁迫的,她是迫于无奈才做出这些犯罪行为,她是无辜的,不但不应受到惩罚,还应该得到大家的同情。她的这一番言论,我可用陈凯歌大导演著名的一句话送给劳荣枝: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劳荣枝将自己犯下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白衣娘子”。加上有善变的“吴法天”护身,更加地有恃无恐,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无辜者,法子英的七条人命之事与她无关。她本人不但不是行凶者,还是一个受害人。

吴律师也宣称劳荣枝一案是重大冤案,其感到有责任和义务,用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把对劳案的看法和观点说出来,以供掌握生死大权的法官们参考。他还认为:一二审裁判对劳荣枝遭受精神控制的因素给忽视了,导致审判即将铸成重大冤案。幸好有最高院在***复核程序把关。

吴律师这一番言论令人不解?如吴律师认为劳荣枝案件是一件冤案,为何不通过申诉为劳荣枝翻案?吴律师以自己是心理咨询师的身份谈看法和观点提出来让法官参考,这是否拿法律开玩笑?一.二审根本不存在对劳荣枝受精神控制因素忽视问题,只是***纳控方意见,未***纳辩方意见而已。

何况二审判决就是终审,故不存在铸成重大冤案问题。而最高法的复核只是审查是否应核准***问题。吴丹红律师为劳荣枝公开鸣冤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故其目的很难达到,且只会引发民愤,让自己蒙羞。最后用奥古斯丁的一句名言作结束语: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