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发生经济***,一定是感情出现了问题。因为如果两个人感情好,他们的钱是一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不管是夫妻哪一方管钱都不可能发生经济***。
既然感情出现了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解决问题,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先找感情出现问题的原因,通过沟通,找出自己缺点或问题,互相理解,尽最大努力的互相谅解。感情问题解决了,经济问题也就影刃而解了。二是分道扬镳,离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那样也要看具体情况,能够协议解决的 ,就尽量不要通过法律途径了。
今生能够成为夫妻都是有缘分的,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
既然是夫妻间的***,还是双方协商为好。像这种婚内财产***,除非是离婚要分割财产,或者有一些重大的转移财产,一方有需要治疗的抚养人而另一方不愿意支付费用的,否则婚内经济***,法院不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离婚。
协议离婚的前提,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但是,***如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对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只能主动去******离婚。
如果一方去***已经***离婚,而另一方也去***进行***离婚,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以先立案的一方为准,比如,男方先于女方***并且已经立案,那么后立案的一方***可以把案卷移送给先立案一方的***进行审理。
夫妻双方出于不同的目的,分别向******离婚,男女双方诉讼请求可能不同。男女双方,基于婚姻关系发生***,双方同时***离婚的,***应合并审理。案件审理中,一方撤诉的,另一方不撤诉的,***应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有的离婚当事人***离婚,目的不在于终结婚姻,而是另有所图。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不知被告财产状况,原告可以***离婚,申请***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被告银行存款明细、房屋登记数量和状况、被告婚姻登记记录状况等证据材料,获悉被告银行存款明细等情况后,原告诉讼目的就达到了。原告不参加诉讼或者撤诉,被告自己又不提出反诉,案件就会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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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无非就三大问题,感情是否破裂,孩子扶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关于感情是否破裂,在婚姻法和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证据,只是自己口头抒发下自己几年来的感受,第一次审理***是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既然判决不离婚,就无所谓孩子扶养和财产分割,所以第一次诉讼都很简单,请律师就没那个必要性。如果是第二次诉讼或者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且有证据证明,那就最好请个专业点的律师,里面很多道道。
***离婚,法律没要求强制需要律师的,但是只要你抱着希望咨询律师,大部分律师都会希望你聘请他们,当然能聘请到有责任的律师帮你走程序,那就是非常好了。
我也是离婚的过来人,由于自己开始不懂离婚的法律程序,当然第一步只能找律师咨询了,就听律师的忽悠,说是这些证据非常充分,***一定判离,为了一次次听他律师胡言乱语,导致聘请律师***了3次,由于律师提供法庭的证据都不足,***都没判离。律师只会把小事情复杂化。第四次***法庭离婚,是我个人递交给法庭的材料,还有一份离婚证据是我拿到前妻一份QQ聊天记录截图拷贝到U盘的证据,***最后也***纳了这份证据,开始交了200的诉讼费,最后***退回110元,实际一共收了我90元诉讼费,这些90元费用包含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等。但前面请了律师,***了3次,一共花了我1万多律师收的费用。***还没盘判离。你们说冤不冤。律师收了费用后,却不仔细调查走访适合离婚的重点,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还说按照百分比的费用缴纳给他,律师要的费用,和他说这些法律条条框框,当时把我头都搞晕了,现在才发现离婚请律师是个坑,坑死你没商量,要这种律师真是浪费银子了,整天坐在办公室等着开庭。
所以希望大家以后聘请律师,不要听律师花言巧语的头头是道的法律条款,只要你专心听他们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那些法律语言,那么你就走进一条死胡同了,他的那些法律词语,让你听的心动入迷,就如进入传销一样***,如果大脑一热,就会听之任之交一些天价律师费。等聘请后发现是没责任心的律师,那时才后悔。希望多观察多咨询在当地信誉度高有责任心的那种律师。注重信誉度律师,就不会坑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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