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这个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只有一种可以参与,那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抓住时,尚末定性案件时,对于案件有争议,被抓人没有帮助没法申明冤案,这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调查。
案件久拖不下的,证据***取困难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违法的,在不能自由行动时,律师可以代为寻找证据,参与案件查证需要与公安部门共同进行, 不能单方面参与。
律师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纠正,律师对案件可以提出复议,可以了解案件是否合法,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要在侦查机关的陪同下。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律师都有可能主动介入。即使你没有聘请律师,也有可能获得有关司法机关为你指定的律师,为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这种制度,在我们国家称为法律援助制度。
1、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2016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3、我国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对于属于法定法律援助对象的当事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提供以上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你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或者当地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咨询有关情况!
感谢楼主邀请,对于律师来说,最大的利益肯定是名和利了,能让律师主动参与案件的:1、肯定是社会关舆论注度较高的案件,2、是对自己回报酬劳较高的案件,3、发自内心的正义感,4、律师自己是原告或被告。
这个问题回答其实很纠结、在我们国内很多人律师都是被动的、没有什么主动参与、除非是刑事案件律师被检察机关指定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不过也有些重大案件、律师看到了出名的机会、主动与被告人联系和参与其中的调查、想借此机会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
现在随着***部门的工作态度转变、很多地方都主动请律师参与到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中、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完善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请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机制,聘任律师作为律师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中,通过律师向当事人强调诉讼风险,在律师协助下开展***化解工作,尽力将***解决在诉前。诉讼中,律师协助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利弊权衡等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代理律师熟悉案件、了解当事人心理的特点,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为化解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工作!
谢谢楼主邀请。这个问题问的。一看楼主就是单纯的未满3岁的孩子。难道课本上没有告诉楼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吗?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不过律师也有可能主动参与案件:律师就是被告。不知道这个答案楼主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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