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之间为啥不能握手?
律师都是同行,两人见面握手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那也没有不能握手的。
法庭上双方律师会有激烈的争辩,那是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会不惜争得面红耳赤。
但是,这是职责所在,对事不对人,休庭时,上前握握手,那是礼节,并不代表双方的妥协。作为律师,也不会因为在法庭上握了一下手,就放弃自己的观点、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如果一个当事人看到律师在法庭上互相握手,就对律师产生怀疑,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当事人也根本不会因为握手就怀疑自己的律师的,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当事人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有判断是非的能力的。
律师之间当然不能握手!!!
律师之间握手是大忌,很多新人不知道,因此无形中犯了错而不自知。
为什么律师之间不能握手原因有三:
一、竞争太激烈
朋友们都知道,律师执业自负盈亏,每一个同行都是潜在的竞争对手,暗地里较劲是不可避免的了,为了避免现实中杠上,握手这种事则是能免则免,否则双方少不了在手劲上较量一番,这样一来,若是受伤,故意伤害罪是够不上了,不过要是受伤的一方心中不忿起诉追偿,还得三天两头往法院跑自己的案子,律师费是省下了,但时间却是追不回来的。
更何况,这样一来律师都跑去给自己办案子了,***忙来忙去今天给张三问李四要钱,明天给赵五问张三要钱,后天又给李四问刘六要钱……这不乱套了吗。
所以,本是同根生,握手何太急?
二、惺惺相惜
与上面的情况截然相反的是,惺惺相惜。
你想想,在庭上,两个素未谋面的律师,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刀光剑影,慷慨激昂……两人越聊越投机,知道为啥被告席和原告席隔那么远吗?就怕二人越说越投机,越说越互相欣赏,越说越惺惺相惜,这要一握手,互诉衷肠,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当啷一声!法官法槌一敲,“扰乱法庭秩序”,好嘛,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接来的案子……所以说,拒绝握手,天下太平。
这个是避嫌。。。因为原告和被告的律师,私下里可能是朋友,还有可能是原同事,都认识。但是却要对各自的当事人负责,若果他们交头接耳,亲亲琪琪。。。那,原告被告会咋想啊?陪审团咋想啊?法官会咋想啊?直接影响法律的公证和威严。。所以,,,礼节啥的就免了。这个基本的职业素养必须要有。否则,你的职业生涯也就越走越窄了。对俺们也是一个提醒。公私分明,,。。。。
律师之间不是不能握手,而是律师之间,在交往的过程中适合握手这种礼节的场景确实不多。1.好朋友之间相聚,通常都不会行握手礼那么律师朋友之间也然。2.律师如果分别作为原被告的代理人相遇时,热情的上去握手显然不合适,如果上去礼仪性的握手,不但让人感别扭,还似乎带有一种挑战的意味,显然也不合适。3.委托人还另外请了一位律师,如果我第一次与他碰面,我通常会和他握手。
没听过这个说法,但是想想我做律师这么长时间以来,好像真没有和律师握过手,倒是见到委托人在法庭上因为和对方达成和解,而让他们握手的。律师之间本就是同行,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但是律师之间握手,好像怪怪的,即便律师在庭上打得再激烈,都是为当事人的利益,本身又不是律师的利益,即便达成了和解,律师之间握手算啥?算律师和解了吗,因为这次纠纷处理完,这次对庭的两位律师下一次可能在别的案子上又对上了,如果又和解了,再握手吗?不知道其他律师是否经常开完庭和对方律师握手,反正我没有握过。
一般在商业往来中,见面或者离开双方握手表示一下,是一种礼节。开庭时双方律师一见面上前握手离开时握手虽然也算是礼节,但是总觉得怪怪的,握手不代表什么,当然不握手也不代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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