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妈妈遇事乱分寸!!开始对保姆放的火不以为然!(让保姆做电梯走自己为什么不逃走?)等火势大了!又惊慌失措!(还给邻居打电话?)不懂自救!带3个孩子去里屋卧室躲避!(有厕所!有水!)物业混乱!消防管道没水!消防队忘记带破拆工具!2个多小时才进门!4口人被活活熏死!不是被烧死!保姆放火只是诱因!室内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如果有水!保姆放再大的火也不会有伤亡!实事求是!依法治国!
“审判的意义不是杀一个人就完了。这句话我同意。但要在庭上辩护,遵守法庭纪律,不要靠哗众取宠,制造噱头。有法庭的辩论记录,事情的真实发生经过就会呈现,到时消防、物业、莫焕晶的责任就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另外说一句,这是个格局很低的傻律师。
物业不是消防专业人员,消防救火也不是随叫随到,找他们的过错也十分牵强。谁也不可能在救火时那么完美。如果再追,还可以追到死者身上,为什么死者不准备逃生用具,有了逃生用具也可以烧不死,逃出去。这种赖别人的作法实在可耻。
我也觉得不合情理。但说放火的已承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與论力量遣责放火者,是,爱赌爱骗,并不意味着会放火,要放一定会让自己安全,而当时一脸的烟,手拿着锤子说明门坏了,里面人出不来,两个小时,这么长时间,放火犯一直也在努力,里面的人不是不知道逃,一个商场精英头脑是灵活的,为了≡个孩子一定会尽力,只要有一线生机,***若是放火犯威胁,那她一定会倾尽所有,只为三个儿女,从她借给莫这么多钱充分看出,莫跟这家亲、所以主家才表现出不同~般的度,更何况在生死关头,只有←÷可能,门坏],只能在里面拼命呼叫,物业不是不作为,,进不去
查明真相没错,但前提不能回避由于纵火犯的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更不能以查明真相为由来混淆视听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作为一名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无可厚非,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不能泯灭良知和人性的善良,更不能缺德。我认为即便物业消防有责任也不能抵消罪犯的责任,更不该为自己用来炒作博取大众眼球沦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
要想办好事,那么请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情。法庭上你认为有理的事情,事实上未必就能赢。你随口的一句话倒可能让你输掉官司,律师久经杀场清楚哪里是关键,哪里可以不必纠缠。把握轻重缓急,抓住重点,让能赢的官司变成必赢,让不能赢到官司也能尽量减少损失。在法律的框架下,维护你的利益最大化。律师熟悉参与开庭的各方思维方式,能够利用规则保护你,这些都是你不了解的。所以,律师少不了,除非你对这个官司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玩一把,否则还是老老实实请个好律师吧。
最好不要打官司,老百姓打不起官司,时间漫长,耗费金钱,请律师不会出大错,不请律师,你就要把相关的法律条文看明白了。在庭上,那些话能说,那些话不能说,很重要。有时还的说***话。有时要多说不知道,你起诉,你举证,证据要过硬。唉唉唉!
其次,不请律师,是自己参加诉讼,还是聘请其他人代理案件?如法律工作者、亲友等。
第三,民事案件不存在“辩护”的问题,无论替原被告说话的,统称“诉讼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无论代理哪一方(原告,被告),都要运用证据和法律,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的权限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全权代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9748.html
上一篇
代理律师签名效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