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很多权利和便利,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阅读案件卷宗,能非常全面的了解案情。
律师可以保障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利,比如可以杜绝遭受刑讯逼供、殴打、侮辱,以及可以避免被超期羁押的情形。
结合本身的诉讼经验,律师可以寻找到案件关键点和突破口,公安、检察院、法院阶段分别制定出不同的辩护思路,通过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努力的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笔者首先说明一下,部分人一直对律师这个行业存在误解,认为律师帮助了犯罪分子,使有罪人员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事实上,在我国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是受到限制的,甚至有些律师不会主动去取证,律师的辩护观点基本上来源于公检机关的案件卷宗。况且律师提供的证据要经过检察机关的质证、法官对证据的认定,是否有罪是由合议庭综合全案认定。笔者只能说,大部分律师都是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不排除极个别律师违反法律规定,协助当事人***,就像每个职业都可能存在犯罪的可能性,包括警察、法官、检察官、***工作人员等,不能因极个别人的行为否定整个行业。
回到正题,团伙犯罪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请律师有用吗?笔者的答复,很有必要。
首先,团伙犯罪案件由于犯罪成员较多,各个成员的隶属关系复杂,部分办案机关在处理团伙犯罪案件时,往往只注重对犯罪人员的打击,而忽略了对犯罪人员有利证据的收集。而律师在查卷卷宗时,往往会结合全案情况,分析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辩护效果。
其次,根据笔者以前经办的团伙犯罪案例,未有委托律师的团伙犯罪成员,在庭审时由于对法庭程序不熟悉或者紧张原因,对于很多对自身有利的关键问题要不没有说,要不没有说到关键点,并未有达到自行辩护对自身有利的效果,目前虽然国家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但由于律师的专业业务方向不同,辩护效果上也有所差别。
最后,侦查机关在办理团伙犯罪案件时,由于团伙犯罪涉案成员较多,对各个成员在犯罪活动的作用进行区分时,难免会出现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地位、作用的认定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员在犯罪活动中地位、作用不同,定罪量刑也会不同,这时律师的作用就是在浩瀚复杂的案件材料中寻找有利于当事人定位的证据材料。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_a***_]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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