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综上所属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而不是制定,也就是说它只是管理劳资双方是否依法解除合同,而不是要求双方是否解除合同。
首先,答案是没有,因为法律没有授权。其次,是没有必要,根本没有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无论是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都能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劳动者而言,法律已赋予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借助裁判机关裁判解除。而用人单位同样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无论是依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唯一例外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要求赔偿金而主张继续履行。不过这种情况实务中很少,很少。裁判机关可以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但是不能裁判解除。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仲裁和其他法律部门一样,都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必须由申请人收集证据后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仲裁机构同时“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一般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操作,仲裁都会支持解除劳动关系,同理得恢复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满足以下三点里面两点,劳动者是随时随地可以离职并申诉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社保未缴纳;2、合同未签;3、工资拖欠。(理论上只要一点就行,但是现实操作中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比如人事调动手续失误申请人自己没提出等等)至于其他的什么强迫劳动者违规操作之类的基本都是互相扯皮互不承认,很难取证。
仲裁机构是由人来仲裁,而仲裁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绝大多数仲裁员都是从立法点出发,也就是你单位到底是不是故意违法还是真的遗漏来作为最后判决的重要砝码。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所以不用担心他们被单位糊弄…只是他们心里亮堂可是很多话台面上不能说,需要申请人提供材料来“助攻”很多人觉得劳动部门没用,但是莫忘记他们也是人,执行这不属于他们制定的法律,也有感情,除了经常面对社会的黑暗面之外,也要时刻告诫自己不能为情绪左右、要保护自己。
另外有一种情况,当上一家单位已经关闭好久了,企业又没有给员工办理退工手续。该员工新单位以此为由而导致的无法继续录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单方面仲裁可以直接出裁决书证明劳动关系终止,然后凭借裁决书自己去办理相关招工社保业务。
1、仲裁机构应当说的是劳动仲裁委,平日里简称的仲裁机构一般指商事仲裁机构,一般每个城市都会有,只处理民商事纠纷。
2、劳动仲裁是专业的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_a***_]的仲裁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仲裁机构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个要看具体案情及仲裁请求。
这个问题不应当是这样去问的,因为不论是仲裁机构还是***,都是属于一个中立的裁判机构,只是一个司法系统,他们并没有权利主动取行使什么权利,只能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仲裁请求来进行判决。所以你说仲裁机构有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严格来说,他们是没有权利主动解除的,只能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来解除。
比如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劳动合同违法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提出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审判,如果认为当事人的主张又法律依据,并且证据充分,那么就会支持,就可以判决解除。但是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证据不够充分,就判决不能解除,但是我当时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仲裁机构不能提示当事人,也不能主动增加这方面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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