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本身是一种仲裁行为,不会干涉公司的各项业务办理。不像劳动监察一些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比如劳动监察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指令书等等。
现实生活中确实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在进行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可能会打击报复职工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吗?可以是可以,不过必须要依法解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14类情形,包括协商一致,违反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法律法规,患病无法恢复劳动,企业破产重组等等。
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解除,不是这14类情形中的一种,那么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部门,如果觉得恢复劳动关系没有什么障碍,对双方都好,那么会依法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否则就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补偿金的两倍。
月工资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12个月的月均应发工资。
至于我们在申请劳动维权的时候,可不可以申领失业金?这个是当然可以的。因为不管解除合不合法,我们都要吃饭、穿衣,都需要一定的收入来源。而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只有三项:第一,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以上;第二,非个人意愿失业;第三,有求职意愿。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劳动仲裁期间,你的社保是可以正常的交纳,当然你们公司在仲裁期间也是可以正常的办理失业的。
所以说楼主如果具备办理失业的条件,那么就应当提供自己有效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并且和自己的这个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就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了。
当然在劳动仲裁期间,实际上你该享受到的权利,依然可以正常的享受得到的,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可以去领这个失业待遇的,那么在领取失业待遇的过程中是可以代为扣缴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所以说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不需要为自己的社保而操心。
但是。如果你没有参保这个失业保险,并且没有从原单位离职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是不可以享受这个事业待遇的,一定要等仲裁结果出来以后按照仲裁结果。才会有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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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单位在仲裁或者诉讼期间办理社保减少,中断等,也没有法律法规说仲裁诉讼期间不能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更没有法律法规说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不能解除合同,不能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等。
仲裁之前肯定单位或者个人已经做出了一些决定,这些决定,特别是解除合同的决定一旦作出并告知对方,一般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从这时候起,双方的关系实际上已经确定了,所以之后的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在没有结果的前提下并没有改变这种关系的性质。也就是,仲裁诉讼只要没有结果,就还是原来的那个决定是有效的,只有当仲裁诉讼的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判断双方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总之一句话,仲裁诉讼期间,没有确定结果的时候,之前当事人做出的决定都不能说是无效。
谢邀。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单位已经停止为你交纳社保了,面你又想要单位继续交纳,这个要看最终仲裁结果了。最终结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社保就由你新入职的单位续保交费。
仲裁期间,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去社保局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 ,注意要离职证明不能写是你主动[_a***_]的,自己辞职的就办不了了。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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