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选择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业务的时候,更比较趋向于民事案件,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民事案件的收入较高,有的甚至是按照诉讼的标的的百分比来收取律师费的,是相当可观的收入。
律师一般对刑事案件的辩护没有兴趣,因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有一套严谨的侦查、取证的操作规范,对案件的定性内部又法制部门把关,外部有检察、监察等部门把关,所以每起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铁板钉钉子。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也有出现冤***错案的情况,一旦律师在冤***错案上辩护成功,有的律师也会一夜成名。
律师如果想开拓刑事案件的案源,我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在公安机关设立“帮助机构”,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免费为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人的一般性案件做辩护服务,同时可以加强和公安法制部门的联系,从法制部门可以获取到本县或本市的所有刑事案件的案源,可以联系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是否愿意聘请律师,这样案源就非常广阔了。
律师如何开拓案源(关于诉讼业务)
其实这是两个重要问题1.一个信息传递的,就是如何在服务需求方和服务提供方对接的问题。让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就是把自己推销出去,让别人认识你,认识到你能做什么,一个是自己介绍自己,比如参加各种协会,商会,提出对该协会建设性的意见,让别人先认可你,才有业务的可能性。可以通过写有质量的文章,让别人认识你,去学校,企业,社区去做宣传,讲座,扩大宣传!组建各种群,参加各种群,让别人先认可你。2通过把每一个案件做好,比如做一个案件,把改类型的案件都好好研究,举一反三,成为专家型律师,让同行认可你,客户认可你。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同行,客户都会给你带来业务。关键是自己要先学习,先付出,让别人认可你,觉得你有用,能帮到别人,给别人解决问题。不学无术是做不好的,也不会有持续的业务,能者多劳,你不能做事,那里会劳驾你去做事。不要怕辛苦,不要怕吃亏,不要怕学习。我现在还每天会看两三个小时的书,也会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规定,每年买书培训都会花费三五万元,没有谁会随随便便成功,案件不会自动来。这个是信息的问题,自己只有成长起来别人才能看得到。
我在从事律师之后从来没有为案源发过愁,我不怕吃亏,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做律师第一年就有上百万收入。想办法。如果没有办法,就要学会吃亏,去帮别人把事情做好,你就把自己宣传出去,我是先做事再收费,有效果了才收费。
律师行业是私密性比较强的行业,建立信任最关键。有时间,吃亏,靠谱最关键,医生和律师相似,关系到别人身体,财产,权利健康安全,生老病死的问题,且行且珍惜。
这个问题,存在一个前提上的错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法庭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在开始的时候,我们要***设每一个人都是清白无辜的。而不得先入为主的,确认任何一个人是罪犯。
所以说问题中的“有些被告确实有罪”,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还没有经过法庭审理,更没有经过举证质证,如何就确定被告已经有罪了呢?
而现实中有不少案件,貌似毫无瑕疵,铁证如山,但是经过法庭的审理律师的辩护,最终发现很有可能是一个冤***错案,当然也有不少案件确实就是冤***错案,甚至被当庭释放的也不再少数。
这,就是必须经过法庭审判的意义所在。
这,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所在。
当然并不是说,有了律师的辩护案件,就有可能出现天翻地覆的逆转。但是有了律师的辩护,至少可以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即便是判处被告人有罪,也应该在[_a***_]合法的情况下判决了。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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