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案件中,通常称为控辩双方。控,即指控、控诉的意思,指的是检察院;辩,则是指辩护人,即律师。
当法院裁判称检辩双方时,这里的检,也是指检察院。
之所以有这个差别,这是因为,通常称控辩双方时,意味着双方对抗性强。控方指控被告人犯了罪,辩方为被告人利益进行辩护,法官居中聆听并作出裁判,形成等腰三角形结构。典型如一审案件。
而称检辩双方,则淡化了对抗性特征。这可能因为,双方意见很大部分趋于一致,没有那么剑拔弩张。这也说明,案件应该不属于一审,甚至不属于二审。
简言之,除一审案件外,由于检方控诉职能弱化,***再称控辩双方,有时就不那么合适了,只好***用检辩双方这个称谓,来指称检察院和律师。
至于律师未见过法官,说明不是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审理,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开庭,律师是必然能见到法官的,书面审理则不必然。
如果是书面审理,法官不需要见律师,只要收到律师书面意见即可。不过,当律师提出要求时,法官也可以见律师,比如死刑案件,法官就应当应律师要求进行会见。
综上,题目所指,肯定不是一审案件,可能是不需要开庭的二审案件,甚至再审案件。如此,则再正常不过。
谢谢对我信任,邀请我答题。看到你的疑问,按你疑惑答题。检辩指谁?,检指检察院,通常叫控方,即指控方,或起诉方。辩指辩护方,通常指被告方(包括被告的代理人或律师。你说的案件已裁决(实际叫裁定),但律师未见到法官,这属正常,因为裁定不同于判决。判决是指案件经开庭审理作出的结论,而裁定是程序性的内容,即审理过程中,一些障碍,解决这些障碍,有的是不需开庭的,自然沒见到法官。但裁定不是判决,不是对案件实体争议审理后的结论,所以你不用着急。因为我不懂你裁定的内容,因此不懂裁定了程序上什么内容,对案件审结有什么影响,但你的律师应该知道,总之以我看,你的案件沒有开庭,沒有判决,仅是开庭程序(过程)中发生了障碍,一旦障碍排除,会进行公开开庭,届时会有判决结果。即使不需开庭,那么裁定中也会讲清,你的律师应该会告知你。
检:指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叫控诉方,由其公诉人参加控告、辩论;
辩:指针对检方的控告、辩论内容,由被告人自行辩论、或监护人辩论、或辩护人(比如律师、近亲属等)进行法庭辩论辩解等!
开庭,由法官主持法庭审理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律师未见到法官,证明尚未开庭!
检方,指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辩方,指犯罪嫌疑人或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角色由律师担任。审判机关有判决书和裁定书,咱猜您说的裁决书,可能就是其中一种法律文书。至于律师说没见到法官,这得问律师到底是什么意思。***审理刑事案件,总得开庭审理吧?即使是二审的书面审,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也该把辩方意见呈交***吧?对这种事,只有直接参与者才能说的清楚。网民,只能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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