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离婚后撤回离婚***,或法院不准予离婚,还可以办协议离婚,否则***判决离婚了,再办协议离婚,那不是离二次婚吗?或许***与民政局不联网,各办各的事,但***判决书效力高于民政局的离婚证。民政局或许会对隐瞒事实骗取离婚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你这个问题,不知道你所问的是***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去民政局离婚,还是指的是通过***调解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已经***离婚,那么就直接等待***出判决就好了,但是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给你们出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其实都是差不多,都是法律出具的司法文书,都可以直接导致你们正式的离婚结果,不论你收到了判决书,还是调解书,都已经算是正式离婚,不需要再去民政局补办离婚手续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虽然向******了离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又申请撤诉了,那么等于你没有最终走完司法程序,这时候你依然可以重新选择,是继续重新***,还是直接到民政局***离婚?这个都是不影响的,因为你撤诉之后等于***没有出判决,还没有正式离婚,可以重新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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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体制上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方针,只要在双方的自愿情况下,符合结婚的年纪,随时都可以登记结婚。双方要是感觉婚姻失去了灵魂,再也不能捏合生活在一起,就有权申请解除婚姻。
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在平等的状态下,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逼迫的环境里,签订的任何离婚协议条款都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协议不成,才是走法律的程序***到***,依法解除婚姻的。
正如楼主所说,***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协议离婚的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了,别说你们有了统一的意见,能够坐下来协议离婚,就算你们不想离婚了,要撤销***离婚的诉状,随时都可以,这是你们的权利,是合法的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既然你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可以在***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详细的拟定了协议的条款内容,落实好离婚后双方心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又何必又多此一举,这边要撤销***,那边又跑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也不怕多事,累不累呀!
当然可以。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撤诉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回***撤诉。不过如果是***已经判决并且生效了,就不能自行协议了。以上协议都是在判决生效之前。
从程序上看,再***借款人前妻是可以的,但***前最好能分析一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以供参考: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告当然是可以告了,但是能不能告赢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过去不规范的时候,***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申请,由***在追加配偶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进行执行。
但是在2015年12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会议纪要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认定,不能由执行程序认定。
在此之后已经规范,对于债权人***[_a***_]胜诉之后,执行过程中,不得把未参加诉讼的一方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属于夫妻中债务的,应当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追加。
既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可以通过诉讼另行追加。咱们债权人当然有权就追加夫或妻作为共同债务人提***讼。
但是,现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趋于严格化,并不是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重新明确,根据该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三种: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谢谢邀请!我对这个问题浅谈以下看法:你们之间在借钱时是否有签署借款协议?
1,若是有签这个协议,您是否有证据来表明借款人当时的妻子是否知情?若您没有这个证据,您就不能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2,若是没签署这个协议,那么您就不能再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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