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罪是有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要以他犯罪的程度在从轻或适合他罪行的刑法内接受法的制裁!!!!这才是律师的本质……但现在的律师就认钱……???职业道德以可以无视。
我国刑法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有一段漫长的过程。
通俗来说,有罪推定,是指先***定这个人是有罪的,司法程序是围绕有罪思维去收集和组织证据,通过最后验证去定为有罪,可以用一句话理解为“他就是罪犯,我们要将他绳之以法”。
而无罪推定则恰恰相反,即是先***定这个人是无罪的,我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认定和指控这个人有罪,如果没有就是无罪,可以简单理解为,“他是无辜的,我们有什么依据抓他”。
律师的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比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如果被剥夺了,就是程序非法。而实体权利,则指上诉和控告权 ,更不能剥夺。
如果律师通过办案过程中的感知到这个人就是有罪的,事情就是他干的,但哪怕这个人是十恶不赦的,由于律师扮演的不是揭发犯罪的角色没有揭发犯罪的义务(我国刑诉法规定除了律师知道的是有人将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除外),肯定还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继续辩护,这也是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打个比方,一个医生接到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即使知道这个病人是个杀人犯,但还得要进行抢救。特别在死刑犯罪中,律师的辩护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缺少这一环,法院不会判,也判不了。
但继续为其辩护,和为其脱罪是有区别的,律师通过正当辩护去让法官***信被告人无罪的观点,按照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辩护,本身是维***律的公平公正 和正确实施。如果律师去为其脱罪,则有主观上为他开脱的层面,比如主动去伪造证据,帮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伪造和销毁证据,让其逃罪和重罪轻判,这是律师万万不能做的,一般律师也不会做的。
所以,一名称职的律师会继续辩护,而不是为其开脱。
这是很正常的呀,法律赋予每一个人正当合理的权利,就算一个罪犯,已经确定有罪,法律还是会赋予他特定的权利,其中一个就是让他去为自己罪行辩护。有时候我会想,西方法律,不是谁的口才好,谁说的话能服人就判他无罪吗?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这样说吧。
看过很多电视剧,特别是香港电视剧的法庭上的情景,虽然剧情虚构的多,但基本都是取于现实,一个嫌疑人,只要有疑点,就不能定他的罪,一定要说得清清楚楚,哪怕你就在凶案现场抓到嫌疑人,你也不能马上定他的罪,因为你没有他正在犯罪的证据,他还是有权利找律师为自己脱罪,而事实又真有案例显示,在现场抓到的嫌疑人,其实不是真正犯罪的人,但却受了惩罚。
为什么嫌疑人已经确定有罪还要给他配律师,为什么律师明知他有罪还要为他辩护呢,因为这是他的权利呀, 律师也是做他的工作,怪律师没良心的人都是不懂法律的,有没有罪是法官和法律判的,律师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要是明知他会判刑,最少也要为他寻求最低的量刑结果,这是法律可以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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