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涉及工程款优先受偿,关于合同争议约定仲裁条款和诉讼条款效力,抵押物优先受偿等问题,我逐个进行解答。
你们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肯定会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如果既约定了仲裁解决条款,也约定了诉讼解决条款,则约定的仲裁部分无效,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至于抵押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抵押的,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设立。也就是说,即使你们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合同有效。
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关于建设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款在所有的款项中优先受偿,如果是房屋买卖的除外。你的问题中涉及的是建设工程,如果没有涉及房屋买卖的问题,建设工程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的问题,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抵押合同有效。如果对方没有偿还你的建设工程款,你可以在抵押的仓库折价受偿或者拍卖受偿。
至于如何诉讼的问题,因为涉及不动产的问题,属于专属管辖,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主要是确认抵押合同的效力,同时拍卖或者变卖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
这两种方式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诉讼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一般的民事案件,是根据优势证据的原则,只要你证据清楚,***一般都会做出正确的判决;更何况进行诉讼,一审判决错了,二审还可以纠正,做出正确的判决。诉讼是严格按照诉讼法来进行的,这个很刚性,出错的几率小得多。
仲裁则不一样,它是一裁终局。即使申请方和被申请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仲裁员受到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限制,未必就能像***一样做出准确的判决。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仲裁裁决一旦做出,除了仲裁法的规定以外(这种可能在实践中很少的情况),就没有办法改;***设这个仲裁裁决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没有办法改过来。
仲裁集聚了律师和其他专业的人士,总体的水平并不差。但是,很多仲裁员如果水平很高的话,很多还不愿意来做仲裁案件。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真正水平很高的人,他还愿意做专业的事情,可以获得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做一个案子并挣不了多少钱,还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这样有可能来办理案子的仲裁员,有些就不是这个行业的精英人士,并不能够保证把这个事情做好。问题的重要在于,案子一旦办错,没有机会纠正。
我是做商事的律师,我一般主张当事人在选择的时候,一般不选择仲裁。
本人所在地五线城市,我的建议是有主场优势选仲裁,没主场优势别选。
仲裁跟***最大区别是一裁终局,打一遍官司。***是二审终审,打两遍。
小地方仲裁员建工办案水平跟法官还是有一定差距,无论是裁判经验还是建工专业知识都不如***。除非对结案周期有特殊要求,或者在仲裁委有办案便利,最好还是选***。
谢谢邀请。我既是律师,也是我们[_a***_]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个问题我可以帮助到你。
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你这里所说的诉讼应该是民事诉讼。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争端的方式,都具有司法强制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来看看区别在哪里?
诉讼,通俗地说就是向******,这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作出特别约定,因此也可以说是默认的争议解决方式。
而仲裁必须要当事人作出特别的约定,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的合同条款中就约定了,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共同协议提交某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了仲裁来解决争端,如果仲裁条款有效的话,就不可以向***提***讼,即有效的仲裁条款具有排除***的诉讼管辖的效力。
诉讼的方式可以受理所有的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争议,但并不是全部的民事争议都可以约定仲裁,一般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也就是民间通俗说的商事***才可以约定仲裁,对于一些带有身份性质的民事***比如婚姻、继承、扶养等,是不可以约定仲裁的,必须要诉讼解决。
因此诉讼方式所解决的争议范围,明显要广于仲裁。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9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