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合法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相比,更加灵活,有利于创造更多的用人机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订立协议。不拘泥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为了更好维护权益,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2)非全日制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3)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4)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劳动报酬支付不得超过15日
(6)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 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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