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谢谢邀请。
离婚并不是以***的次数来衡量是否够离婚的“格”,而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具体的离婚的条件在《婚姻法》里明文规定,理论上,符合条件就可判离婚,不合条件则不判;
但实际上,中国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个家”的传统,同时,为了防止草率离婚带给老人、小孩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法官们基本上在当事人第一次***时不判离婚。
在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六个月,第二次再***离婚时,原则上会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第一次***,原则上不判离,判离是例外;
第二次***,原则上判离,不判离是例外;
您清楚了吗?
谢谢邀请,不过我也不清楚这方面的事情。
本人建议参考《婚姻法》,应有明确规定。***后,参考法律,举证充分,证实双方感情破裂,***应该会予以批准。至于几次,这个一般情况,一两次就可以了吧,如果举证难,而又坚持要离,就多***几次吧。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有可能在第一次就判离。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想离婚的一方又没有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有可能第一次***离婚不判离。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离婚,一般第二次***离婚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也不排除不判离的时候,如果第二次还不判离,只能***用上诉或者继续再***离婚的方式。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世上没有离不掉的婚,只要坚持,婚肯定是能离掉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次性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认为好离的双方都同意一次就可以了,不好离的,就是有一方不同意,得***两次,一次败诉,第二次半年后再上诉,告诉你既使一方不同意,不出现,***也会单方面判决离婚的。不过这半年里你得证明,你没有和对方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得分居两地,还有得有人有证明证实你在哪里,干什么,住在哪里,有了这些证明给***,宣判时你去签字就可以啦,无需对方同不同意,签不签字。反正我们农村离婚就是这样子的。
谢邀!关于离婚事宜几次可判离婚?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很复杂……。如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同意很快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得半年一后,再次上诉,如一方死活不离婚,尤其是女方又带着孩子,那就得耽误很长时间了。不知你是啥情况?十几年前我知道的一件事情,男方不喜欢女方了,当时女方在男方老家看着孩子、照顾他父母,后来伺候他父母百年后,去找男方到了港口。男方是海港工作,回家特少,在外面有了感情,女方知道后去了港口,男方不见她,一来二去,男方开始了***离婚。一到法庭女方不但不离婚,而且说:只要***判决离婚她就死给他们看,死在法庭上。结果拖到男方63岁、女方本人60岁没离成,一直分居几十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说:现在到了离婚的时候了,然后都同意了,离了。女方带的孩子们都结婚了,男方一直自己混日子,女方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孩子们结婚的时候俩人(父母)都参加了婚礼。俩人就这样一生。大家怎么看?其实依我看不要把什么感情、爱情看到死胡同里去,苦了自己、害了家庭、更毁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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