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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仲裁员,劳动仲裁员任职条件

  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岗位是什么地干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岗位什么地干活?

劳动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

劳动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部门律师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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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劳动仲裁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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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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