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劳动案件的前置程序,没有申请劳动仲裁,不能提起诉讼,否则***将驳回***,即不受理。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由劳动争议调解除仲裁法规定的,该法是一个程序法,也就是说劳仲时效是程序问题。而民法上的诉讼时效是由民法总则(原民法通则)或单行民法等实体法规定的,因此民诉时效是实体问题。两者性质不同。
过了时效不影响***对案件的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对方未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不能主动审查时效问题,不能主动向另一方释明时效已过的问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判。但如果对方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就会进行审查,你就需要提出证据证明有在时效期间主张过权利,否则你的诉求就得不到***的支持。这就是通常说的,时效不影响诉权,而是胜诉权。
首先你要知晓的是,仲裁时效的起算点!这个起算点是:一,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二,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就是时效中断的理由!时效中断后的时效从新计算!
谢谢邀请。
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通常只有一年期限。如题所述,曾经在仲裁时效内主张过权利的话,那么这个时效就会中断,那么在撤诉起重新计算一年。
由此看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是错误的。不过呢,你凭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或者通知书,可以向人民法院***。因为只要经过了仲裁程序,无论是驳回仲裁,不予受理,还是超期未审结,还是不服仲裁裁决(但是各项裁决属于终局裁决除外),都可以向******。
通常情况下如果仲裁时效曾经中断过,那么你的仲裁在程序上就存在胜诉的可能。当然如果缺乏实体证据,案子还是比较困难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三年时效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劳动仲裁属于特别法规定的特别时效。因此切忌受蒙蔽而错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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