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证据经分析非常充分、被告无相应的证据抗辩的,可以不委托律师。律师只是在法学知识积累及实践中有一定的专长,并不能凭空捏造事实与证据,律师代理案件也是需要以证据以及证据的运用为基础的。
律师会为了案子主动去找证据我的答案是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要求律师调查起证证据一般情况下律师基本不会主动去为当事人寻找证据的,2015年我被他人起诉,请了律师,我提供了十多份事实证据给律师,第二天就要开庭了,律师叫我去律师事务所律师说不必要向法院提交这么多的证据,开庭时我们会在法庭上向法官说的,当时我坚持必须把我的所有事实证据做成证据目录清单交给***,律师提出如果全部证据提交***我必须书写一个保证书,官司输了由我自己负责,当时我就按照律师的要求写了一个保证书给律师,庭审后***打电话叫律师去领判决书,据书记员说打了几次电话给律师都没有去,***只好叫我自己去领判决书,我问律师为什么不去领判决书他说他们不敢去领因为我的官司是输的,事实是我的一审,二审都是胜诉,我请过三次律师每次都是我提出要求律师去调查取证,并且每次都另外给他们费用的。法律的审判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效证据是胜诉之法宝。
谢谢邀请:
二、代理诉讼执业律师,负有保护国家机密安全,依法尊重他人隐私责任,代理诉讼执业律师不应主动找证据。
三、谁主张的权利,谁举证。诉讼双方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应由诉讼当事人提交证据。执业律师领人钱财,理当替人消灾。律师负有协助诉讼当事人汇集证据,分析诉讼过程涉及相关法律关系的证据链是否齐全的责任。同时,对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律师有权和有责任申请***提供,并把委托权人的证据交***转送达另一方。
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负责收钱,不会认真负责办案。很多人当中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吃瓜群众或者路人。
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办事,一可能是因为官司输了,二可能因为找的律师确实责任心不够,三是因为收费问题等等。而吃瓜群众或者路人的“差评”,个人认为偏听偏信的可能性较大。
本人执业以来,没有办理过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也没有可赖以吹嘘的丰功伟绩。作为草根律师,我能做到的只有一件事: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
当然,办好并不是说一定能赢。因为胆小,所以从来不敢向当事人夸下海口案件必胜。我可以从事实入手,找出每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从证据出发,发掘每一个有助于查明案情的关键焦点。不妥协、不放弃,是我经常跟当事人灌输的思想,同时也将该思想贯彻于办案过程中。
2017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代理被告一方。一审被告方败诉,当事人坚持上诉。上诉期间,竭尽所能查找到关键证据,二审查证原告虚假诉讼成立,判决撤销原判,原告及同案人员因涉嫌虚***诉讼被***取强制措施。
2018年,某离婚案件,我代理原告。原告因被告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提出离婚,被告多次电话恐吓、言语攻击甚至威胁原告。原告与被告谈判,本人均在场陪同,以防发生意外。一审判决离婚,被告上诉,二审维持。
2019年,某民间借贷***案件,我代理被告。原告声称向被告出借本金43000元,被告却坚称本金1万,其余均为利息。代理律师确定有关案件焦点后,当事人针对焦点收集证据、代理律师则从原告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入手,确定[_a***_]策略,对方当庭变更诉讼请求。鉴于我方提出本案有可能涉及虚***诉讼,原本一个小时可以结束的庭审进行了近四个小时,下次开庭时间目前尚未确定。
2019年,某离婚案件,被告声称双方有数十万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原告与被告分居时便已经转移财产,为此,代理律师通过有关线索先后向***申请了近10份调查令,前后到近10家银行及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得的银行流水、资产凭证流水信息上万条。最终查明双方夫妻婚内的资产流水近30万元,目前一审尚未判决,但是如果没有当事人与代理律师的坚持,是无法取得上述证据的,当事人提出的财产分割主张亦不可能得到任何支持。
民事案件,律师可以依据《律师法》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但是囿于有关因素的限制,律师调查取证往往会被限制,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应当第一时间申请***调查取证,切不可因举证不能而导致诉讼风险。
当然会啦!不想胜诉的律师,是好律师吗?如果要胜诉,靠什么?当然要靠律师的专业能力!律师的专业能力可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还包括律师分析证据和调查取证的能力。
仅以民事诉讼为例。
案例一、
1990年代,我代理的一个兄妹争房产的案件。妹妹主张哥哥名下的房子她有份,因为建房那些年,她每月四十多元钱的工资,她把每月都工资交给了哥哥。她交工资的时候,年龄十四岁,是一个剧团的演员。正常情况下,对这一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妹妹。
为了攻破妹妹主张的这个“事实”,我去妹妹当时的工作单位调阅了妹妹的人事档案。在妹妹的人事档案中,妹妹在自己的自述中写到:当时她是剧团的学员,剧团每月只给几块钱。这个案子一审我方败诉,二审因我方这个证据发回重审。重审时,我还和法官当庭吵了起来,后来还是调解结案,法官也比较满意。因为对方代理人是这个***退休的法官。
案例二、
一家律所诉一名律师,主张律师在代理一个案子过程中给律所造成损害。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如果因过错给律所造成损失的,律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这名律师是否有过错。作为原告的律所,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作为被告的律师,我主动调查搜集证据,向***申请了调查令。分别到仲裁委和律协调取了有关证据。为什么到仲裁委和律协调取证据,在此就不详述了。
我调取的证据证明,律所在仲裁委和律协都主张我的当事人——那名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没有过错。
案例三、
会,有良心,有专业素养的律师,一定会主动找证据。
尤其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就见过不少刑事律师,通过主动搜索,掌握关键证据,推翻公诉方的指控。
当然,也存在不靠谱的“黑心”律师,收了当事人的代理费之后,就开始敷衍当事人,程序性的出庭,对案件结果以及当事人的着急,视若无睹,简直就是业界的“老鼠药”。
作为案件当事人,最重要的是,挑选责任心强的律师,多去几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要轻易相信某些律师的承诺!
至于怎么挑选一个靠谱的律师?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包打赢官司的律师。如果一个律师敢和你说“这个官司100%能赢”“放心,这个事情全交给我办了”等如此这般的话语,我奉劝各位不要请这样的律师。因为案件的裁判权是属于***的,律师是不可能左右案件的裁判结果的。
2、不要盲目相信律师对你所吹嘘的事情。有些律师不和当事人分析证据、案情,却和当事人聊什么和***关系如何的好啊,自己曾经办过多少大案啊,自己怎么通过其他途径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啊,自己多么有名气啊。如果一个律师这么说,请不要请这样的律师。请牢记,诉讼中靠的是证据,人际关系可能对案件有一定影响,但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3、如果一个律师在收完代理费之后,不回复你的咨询或者电话,不又以各中借口让你为他的消费埋单,那么你要尽快终止你们之间的代理合同,在算清他前期工作的费用之后让他把剩余的费用退回。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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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叫辩护人,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履行辩护职责是法律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基本辩护权利,为了在控、辩、审的机制之下让犯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无罪的人不会被错判。因此,为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国家法律规定辩护人有保守被告人秘密的权利义务,辩护人如果提供犯罪线索就充当了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搜集犯罪证据、指控犯罪事实,辩护制度就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不要拿律师操守为违法行为辩解,律师首先是一个公民,面对违法行为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举报,当事人有明显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律师还在掩饰、辩解甚至帮助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应按照同犯处理。这也包括财务公司和财会人员,明知***账、洗钱等违法行为的。
辩护权是基本***,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权得到辩护。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律师为“坏人”辩护。相对于国家公权力的力量,“坏人”也是弱势的一方,需要通过辩护维护其权益,平衡公权力。刑诉法规定了对律师的豁免权力,除非正在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危害人身的犯罪。
我不是律师,但属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所以,我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要明晓律师的职责。律师不是一个谁都可以从事的没有门槛的自由职业。它有国家法律《律师法》明确规定,由国家组织[_a1***_],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之后,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法律也规定辩护人的职责,一方面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依据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法律意见,帮助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查明案件,准确定性并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其次,律师明知道当事人违法仍为其辩护,这在法律上和本职上都没有错。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当辩护人,这就说明法律就是授权律师有受聘请而为有犯罪嫌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服务的权利。试想,没有涉嫌犯罪,你请律师干什么?钱多了没处花?所以律师当然的是为有犯罪嫌疑的人提供辩护。题主说明知“违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仅是有违法问题的人,还够不上请律师,所以必须是涉嫌犯罪的人才请律师当辩护人。
第三,律师为什么不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证据的问题。一是公安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收集其有罪和无罪证据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是是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进行审查***的机关。一句话他们的目标一致,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而且是国家法律明确公开授权的。二是法律没有授权律师有从事侦查、收集的权力,而且他是站在对立面来审视案件的正确性的,所以律师怎么也没有法子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证据,至多在攸关有罪无罪的重大问题上,向公安检察机关提供证据线索,让公安检察机关慎重核实,达到不发生冤***错案的目的。
第四,当然,以上所述,并不是说律师可以为所欲为都不犯罪。律师在担任辩护人的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也是要犯罪的:一是如果律师明确知道自己的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的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将其毁灭、帮助毁灭,或者伪造犯罪嫌疑人没有罪、罪轻的证据的行为,那就要涉嫌犯罪;二是律师如果有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同样会涉嫌犯罪的。
这个问题刚才已经有多人给予了正确的回答。那就是《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分别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律师为当事人保密及其例外都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要有这个规定,与一般人的理解有出入?那是因为,你只想到,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别人,而没有想到有一天你活你的亲友被无辜卷入诉讼,这个时候,法律规定了一个可以从法律角度能够帮助你的人,律师,他只站在你和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利用知道你的有关情况,就与你的对手联合起来审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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