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全部房款是由公婆购买并且婚前就买了给孩子当婚房的,理所当然的有权返还给公婆购房款。
第二,首付款是公婆出,其它的由孩子们共同货款还,则公婆有权讨回首付款。
离婚容易,分割财产很麻烦的!哎!能凑合着过就不要轻易离婚!毕竟是人财两空!
谢谢邀请,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个人认为.公婆出钱给儿子购买婚房,她有一个必须的前提,那就是房子是给儿子买来结婚用的。现在婚姻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公婆收回房产及购房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2.不管这个房屋是单独给儿子买的,还是给儿子安家结婚购买的,或者家长以借款形式给儿子媳妇共同买的。但房屋产权的归属是属于出资人的,所以房屋产权***应该判定为出资人所有。
3.有人说当时家长买房子,就是给儿子媳妇结婚用的,属于赠予行为,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说法不对,因为即使家长赠予,也是赠予给媳妇的,这是给儿子媳妇够买婚房的前提。你离婚了当然就不是家长的儿媳妇了,那赠予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世界上哪里有自己家庭都不富有的情况下,把财产拿去赠予他人?如果对方坚持不还房款,那就涉嫌借婚姻诈骗钱财的违法行为。
4.媳妇是法定的婚姻家庭成员,她与丈夫及丈夫的家庭成员,属于法定的一家人。媳妇在家庭中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而离异后,你只是一个大家认识的人,丧失了作为媳妇的基本权利,她当然不能侵站他人财产。
5.至于***应该怎么判,那就不是你我讨论的话题。***一般会按照法律的条款和要求处理这类案件,但裁判权具体掌握在法官(具体办案人)手里,同一件事,换一个人就有不同的理解。不管任何时代,都有冤***错案的发生,所以讨论法官应该怎么办案,没有任何意义。
这要看这钱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属于赠予,那么是要不回来了,如果是符条件赠予,看这个条件是否已经不存在了,是可以追回,还有就是这个钱是借款,那么这个钱也是可以追回的。还有其他可能,就有多种法律规定,所以专业的事给专业人做,询问咨询得到的答案可能不一样或者错的,耽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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