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一般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户时间补充协议里要约定好过户时间和过户条件,如果急着拿到房产证,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产证的具体办理日期,并注明赔偿责任。比如,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房产证,赔偿房价的百分之几等。如果是买家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卖家不承担责任等。还有一些非可抗力的原因。比如签了合同付了巨额首付,贷款却下不来,房子买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责任由谁承担?再比如这些天政策变动频繁,突然失去购房资格,又以该怎么办?这些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一般来说,如果是卖家原因,购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卖家承担责任;但如果是买家原因,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银行、政策等原因,购房者可无责解约。
二:费用拖欠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应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除了生活费用,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随着房子转移,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所以在补充协议里买卖双方要签订好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时间。
三:户口期限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买房从出产证到户口迁出需要一段时间,年限是从户口迁入开始计算的,是买房的购房者,因为上海很多对年限都有明确规定,补充协议里要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以防影响孩子的正常。
四:法律效力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是很重要的一环、法律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是存在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除外。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效性可以理解如下:
第一,附加条款内容首先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否则肯定条款无效。
第二,附加条款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得以胁迫或者欺诈方式以书面形式确定,否则也会导致无效。
第三,附加条款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格式条款内容若有抵触时,以附加条款的效力为大。
合同约定,原则上都是有效的。并且,如果手写部分与印刷体有冲突的,优先认定是手写的条款有效。只要合同要件是完善的,都有效。比如买卖双方已经签字了。
温馨提醒一下亲:
合同有效无效,与合法与否不是一回事。
谢邀!
现在签买卖合同一般都会有附加条款,除非付款方式或是所有条件都能通过合同体现。所以说附加条款是有效的,且一般附加合同都会标注如与合同条款起冲突以附加条款为准,因为现在的买卖合同都是格式化的,直接网上拉的,没法随意更改,当买卖双方有一些特殊约定无法在合同正本内体现,就直接出一个附加条款,简单,清晰。双方签字生效。提醒:附加条款一定要看清楚内容在签字,因为也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当然如果约定是是不合法的,那就要看具体内容了,不合法的内容大多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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