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我正在经历,但我们都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除。
现在疫情期间,很多公司可能还未复工,那么公司不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你怎么说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呢?首先如果公司需要解除某个人的时候会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并且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是公司提出的呢,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按照你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计算。计算方式按照前年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可以看看劳动法。双方的解除合同签订后,按照解除日期进行生效。另外一个呢,是你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对你进行一个劝退。这样是不会对你进行赔偿的。还有一个是你自己辞职,这样公司也不会对你进行赔偿。至于怎么查看自己是否已经解除了呢,那么只有解除合同能够证明你与公司解除了相关的合同关系。
关于企业与个人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有几个注意事项,必须要了解。否者傻乎乎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也不知道。
一般而言,企业通过正常离职手续,办完工作交接后,企业会给到个人开具离职证明,用于解除企业和个人劳动合同证明,同时也是作为社会保险减员的依据。
一般而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公司存档。
一般而言,不管是个人或者和企业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要劳动仲裁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书面的实证来证明企业的确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从而诉讼自己的诉求。
一般而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或者其他情况下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在合同还未完全履行完成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提出合同终止,就叫做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必须经历一定的程序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解除分类三种:
一、双方协议解除。即合同签定的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之后,双方达成一致,接受合同提前中止,正式签订解除协议。
二、约定解除。合同签定的某一方,因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另一方按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之后,在达成一定条件的基础之上,中止合同的履行,即为约定解除。
三、强制解除。合同签定的某一方,因特定的原因,无法顺利执行合同,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章程,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强行中止合同,即为强制解除。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本人!一般来说会当面告之,你不接受通知书的话会邮递到你的住址(本市2天可邮递到)!至于是否违法解除、则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确定是违法解除、则你可以去当地所属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仲裁不果还可以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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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达成一致之前,单位可以断掉员工的社保吗?有什么依据?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企业单位确实是没有义务来给员工缴纳社保了,所以说并不是说中断员工的个人社保,这个时候企业单位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增员和减员的工作,那么你既然离开工作单位了,所以说需要做的就是一个减员的工作,你已经不属于这个工作单位的员工了,所以说工作单位也没有义务来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
但是这里面它有一个时间节点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当月15号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当月就无法享受到由员工的单位来给你承担社保的待遇,所以说你当月就可以将你的社保关系自己[_a***_]出去,那么你可以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也可以转移到自己新的工作单位,这样的话就由新的工作单位或者说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基于参保就可以了。
如果说你是当月15号以后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还应该给你承担一个月的社保交费,也就是说这个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工作单位来承担,那么从下个月开始,你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转移社保,所以这个时间节点是比较关键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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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达成一致以前单位可以中断员工的社保吗?有什么依据?只要是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或者说次月就可以停止缴纳社保,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解除劳动合同起那么企业单位就没有义务再给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了,所以说解除劳动合同和提出离职的时间和日期实际上是不。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提前一个月去打辞职报告,那么也就是说在这一个月当中,他会批复你的辞职报告,你的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就是你跟所在工作单位解除任何法定关系之日。如果你是在当月15号之前离开工作单位的,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没有义务来给你承担单位的社保交费。
如果你是15号以后离开原工作单位的,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还应该承担你当月的社保交费,这样的话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你只能够从次月开始才能够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并将自己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到灵活就业的名下,继续参保,或者是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去继续参保都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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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其原因和依据如下:
首先,从逻辑上看,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之间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职工既然仍然是单位的员工,单位的老板就有责任履行对员工的义务。而依法缴纳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之一。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单位是不能断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的。
其次,从劳动合同法角度看,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单位给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或者是***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书。在没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如单位不能证明与你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应当继续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断缴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看,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你所在的单位如果未按时为你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你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反映,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会依法责令你所在的单位为你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责令单位从欠缴之日,按天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单位逾期仍不给你缴纳的话,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局会按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对你的单位处以罚款。
因此,无论你与单位是否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只要单位没有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单位就仍然有义务继续为你缴纳应当由其承担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执意不给你缴纳,你可以通过行政举报和劳动仲裁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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