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判决离婚后,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这样算不算违法的问题,就要看她是在离婚以后才和别人同居的,还是在婚姻期间内,与别人同居,才知道算不算违法。
如果是在***判决生效以后,离婚的妻子才和他人同居的,你们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你的妻子就是个自由人,她要想找任何人谈恋爱,同居,这是她的自由,连***也管不着。
如果离婚以后你才获得了新的证据,离婚的妻子是在婚姻期间内与他人同居的,而且只要***能够***信,这种离婚是存在过错方的,你就有权将离婚的妻子诉讼到***,要求***撤销原来夫妻在共同财产上的分割裁决,要求她在经济上予以赔偿。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会支持。
要求赔偿的依据是:法律明确规定,只要触犯了以下法律规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存在过错方应该对无过错方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向无过错方倾斜,进行经济赔偿。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和他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为的。
四,有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无论是对刑事案件的追究,还是对民事案件的追诉,法律也有明确追诉有效期的规定,就拿民事的离婚案件来说,他的有效追诉期为一年,超过了一年,这个证据再有用也失效了。
也就是说,你拿到离婚妻子在婚姻期间内出轨的新证据,如果是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视为有效,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如果是在离婚后一年以外,才得到前妻在婚姻期间内出轨的证据,这个证据就失去了法律的效力,要是再把前妻***到人民***就得不到支持了。
你可以调查清楚,在***审理和判决你们婚姻关系结束的时候,你妻子已和别人同居还是在离婚后同居。
这里面分几种情况。一是你妻子与别人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间同居,已严重违反婚姻法,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罪。你可以收集确凿的证据后,到******,请求***对你妻子的违法行为追究。二是你妻子与别人同居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关系之后,但之前她就有出轨的行为,才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你可以***该男子,第三者插足,破坏你们正常的夫妻生活。三是你妻子与别人同居发生在离婚后,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在离婚前就有了关系,那么顺其自然吧。
在有确凿证据证明重婚罪或第三者插足的情况,你做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势。要是证明你妻子是重婚罪的话,她就应该净身出户,带不走一点财产。要记住一点,这个追诉期是有时间限制的,要在一年之内找出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才能向***申请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让过错方得逞,过上他们自己认为的舒心日子。同时,也给在对方离婚前就同居的男女一个警示,别以为法律管不到你们,现在不是不问不理,而是接到起诉状就会立案的。好自为之。
这个问题没有界定清楚,只能这样来说:
一、 ***判决离婚后,发现妻子在婚前有与别的未婚男人同居行为,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那么妻子涉嫌重婚罪,而且在离婚时男方可以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如果这个未婚男子明知妻子未离婚而同意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这个男的同样涉嫌重婚犯罪。如果发现婚前妻子和其他有配偶的男子同居,则双双涉嫌重婚罪。
二、***判决离婚后,妻子明知其他男的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妻子涉嫌重婚犯罪;男的本有配偶而与其他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则亦涉嫌重婚罪。
三、***判决离婚后,妻子与其他未婚男子同居,则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认可性规定。所以这种行为算不上违法,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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