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哟哟!!懂点皮毛就仲裁,未免太简单了吧。提醒下你,我是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随便说一句工作忙忘记续签就可以把你打发回家了,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知道为什么吗?连基本程序都不会!你有和公司单独协商吗?你这是在闹事,知道吧。人家随时可以整走你,和这些人要玩头脑,协商***如说别人同意,仲裁是不会帮你的,这时候你在这个公司就可能穿小鞋了,自己想想,***如说别人不同意,呵呵,这条路更难走!祝君走好!
一般来讲。公司会提前一周甚至半个月来通知你合同某天到期。通知你到期之前的某个时间去续签。如果你能拿出公司未通知你合同到期的明确证据。你可以申请仲裁。你可以得到在你合同到期后的每上一天班的双倍工资。但是这样未通知到你本人的情况概率极其小。除非你们的人资是新人。
这种公司特别多,第一是老板很缺德,第二是经营确实遇到困难,没有钱不发工资没有第三。
现在劳动仲裁权在很多面,你去仲裁之后,仲裁局会要求双方当庭对质开庭审理,如果确实属于经营一方有困难,即使劳动仲裁判决了,他也不会给你发工资,如果是他经营上没有困难,而且日常流水进账现金流很宽松,而他故意不发工资,拖欠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双倍赔偿。
如果他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你交社保,那就直接去劳动仲裁,进行仲裁要求进行双倍工资发放和补交所有工作期间以来的社保,但是你要需要留好相应的工作的考勤,公司工资工资表,曾经工资发放表和银行的发放记录等等信息。还有社保信息。
谢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有什么其他问题想咨询的可以VX我Lawyer-Herbert
所有的诉求都是建立在劳动者抓住了用工企业的过失和缺陷,在法律框架内去争取个人利益。同样,企业如果抓住你的过失也会寻找到不补赔偿让你离职的理由的。确定不再干了,可以提任何合理诉求。另,阴损一些的话,可以制造工伤工残工亡类的结果,然后去维权,必定有利可求(但不能叫人认定故意行为,就跟碰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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