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我不了解您借***的具体情况,比如利率、期限等情况,无法做出准确全面评价。
首先我要告诉你,如果您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骗、虚构事实等行为,律师事务所声称报案,那是吓唬您,别上当。依照我国法律,民间借贷受民事法律约束,报案是属于行政或者刑事法律的范畴,一句话报案不成立。债权人只能***取民事法律措施,即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债权请求权。
其次,您在提问中说几年没还。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和常驻地址未变更,或者变更后通知了债权人,那么如果连续三年债权人未以书面、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可以确认的方式向您催收过,则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即便起诉到法院,您可以行使时效抗辩权,不予偿还。按照我国民律规定,诉讼时效经过的债权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即可以偿还也可以不偿还。
由于您的提问比较概括,我只能简单解答以供参考。
那你就把钱准备好,放***的可能不收拾你,人家逼急了你家人怎么办?要么别借,借了就按约定还钱,人总是有尊严的,别人欠你的好说,最起码自己心安理得,你欠别人的啥时候都是你的心头大患,嘴上说放***的拿你没办法,可是心里一直像压了块石头。何苦呢?
我不知道你欠的***已经多长时间了,前后共付过多少利息。如果付的利息早就超过本金了,你无需理会。因为***对于没套路的高利借贷纠纷(套路贷另说,因为那是属于诈骗是违法的),会计算你所付过的利息跟时间,计算方法是付过的以三分利计,你以前所付的利息钱除去到目前三分利产生的利息多余的算是归还了本金,这样你自己就可以计算出来了。如果以前所付利息钱不足以抵扣到目前为止的三分利产生的利息,那么不够部分只能以二分利计算利息。至于本金更不说了,是要还的。你别想太多,国家现在打击的套路贷校园套,对于透明公正两厢情愿的民间高利借贷还是认可的。只是利息超三分之外的部分不支持而已。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借钱不还的老赖国家也是严打的。
几年都不还钱,甚至不给利息,是你的亲朋好友同事?人家仁慈,体谅你的难处,你反而恩将仇报反诬别人想把别人打成黑社会?你以为***你家开的,你良心不会痛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虚构事实,隐藏资产,转移财务即构成诈骗罪,钱要还,牢得坐。
如果你借了***,不想还钱是不行的,本金+合法利息。如果放***的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判了刑,你借的钱也得还。人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你还钱。永远记住,借别人的钱是必须要还的,除非出借人不要了。
律师只是为一方当事人辩护,这让律师未能取得如法官、检察官、警察那样备受尊敬的地位。有这样一个段子。
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这个段子有点律师自嘲的味道,但是,律师想要让人尊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容易,毕竟律师只是为一方当事人服务。
约翰·昆西·亚当斯有一个著名的断言:“即使是最清白无瑕的生活,也无法保证律师不受其他公民的仇视。”
从这意义上讲,律师是一个比较容易被骂的职业,至少会被对方当事人骂。另外,他也可能遭到公众骂。
2017年4月25日,白银案嫌犯高承勇唯一的法援律师朱爱军接受***访时表示:“出于保障嫌犯的辩护权利,我被指定为高承勇的唯一法律援助律师,出发点在案件侦查的对立面,防止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瑕疵或其他问题。”这句话的潜台词很像是在说,没有律师愿意主动为这个[_a***_]狂魔辩护。为什么因为可能被公众骂?当然,律师因为坏人辩护被公众骂是法律的悲哀,但是,你不能要求每个普通人都能站在法律人的高度认识律师为坏人辩护。
最后,律师也可能被自己委托人骂。在法庭上用于裁判的“事实”不可能是你所经历的客观事实的重现,只能是事实碎片(证据)的重构,这让再高明的法官都可能判错案,也让律师可能无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律师是一个很容易被骂的职业。关键是,作为律师不要轻易被别人骂所左右,毕竟很多人是因为不知道法律运作原理才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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