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分析
虽为律师群体中的一员,但肯定您提出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且为数不少。但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明白。
问题中有些问题律师个人能力导致,有些则是事司法机关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不可一概而论。
因此,在寻找方法之前,需要认真分析律师大意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然后再评估问题可能导致的严重程度,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解决之道
第一、如果是律师个人能力问题,毫无置疑,应该重新聘请一名新的得力律师,涉及到法律上的利益,决不能寄托在能力不佳的律师身上。
第二、如果是程序上的问题,但律师能力能够信任,建议不要轻易更换律师,但可委婉提出改进的建议。
第三、如果涉及实体上的问题,同样律师能力能够信任,则要求律师立即***取措施跟进案件相关事项,并要求及时反馈事项的相关进展。
总结
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出了问题解决问题,而是从一开始就要避免问题地出现。是否继续聘请原来律师,判断标准就是观察律师工作中的态度和能力。
上述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见,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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