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事是***归***,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提出反申请这是他的合法权利,当然前提还得看仲裁委受不受理。如果仲裁委会受理,通常会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一)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二)但劳动纠纷在特殊情况下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特别是涉及到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因为很多证据劳动者是没法直接掌握的,因此更多的举证责任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处,用人单位以“赔偿损失为由”提出反申请反而证明了你的申请是合理的诉求,最起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不直接就有了。当然了你该准备的证据还得认真准备好,如工资条、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等。
而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损失”这个反申请,是要由单位负责自行举证的,而你只需质证,质疑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要是仲裁委送达的仲裁申请副本中有附带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那么你更容易对症下药了。
如果你确实没胆气直接面对单位,那么请个律师,全权委托人家处理好了。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情况下是不接受公司诉员工的,仅限于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等有限的情况才可以。
但是由于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的争议比较复杂,可能不仅限于劳动争议的情况下,会出现在仲裁阶段企业提出反诉的情形。
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案子,供你参考:
〈案情背景〉
零售行业,在职期间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提出离职后公司不批准,不办理离职手续并扣押档案,公司不批准离职的原因是说员工在离职前和公司丢货事件有关,要求赔偿后才可以离职。
〈仲裁阶段〉
员工由于不认可索赔又不能离职,就以公司未缴纳社保并扣押档案不办理离职手续为由诉至仲裁。公司在仲裁阶段提出反诉,要求赔偿。
〈结果〉
此类反诉涉及劳动争议以外的经济***,因此要仲裁案外公安部门调查解决问题,会相当花费时间。仲裁员提出调解,要员工方考虑权衡时间成本与得失。最终员工撤诉,企业同意办理离职。
由此可以看出反诉可能只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清楚你的反诉情形,但是估计被和解解决的可能性会很高。但如果是涉及违反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的则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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