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向大家解释一个法律概念: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的意思是:
“犯罪行为”在前,“新法颁布”在后,此时要优先考虑适用“旧法”。
“从轻”的意思是:
如果“新法颁布”后,新法条例更有利于被告人(比如无罪或者可从轻),那么此时将适用“新法”。
如果“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那么则适用旧法。
——简单说,就是当新法颁布了之后,对于还未审判的被告人,究竟是适用新的法律还是原来的法律,取决于“从轻”原则,即哪个更利于被告人,则适用哪个。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则,本案江苏高院松口同意了林永祥的取保候审。
所以也就解释了:“随着《药品管理法》大修并于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的行为已经不能再以销售***药罪定罪处罚。”
“从旧兼从轻”,是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刑法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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