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心理。。为什么这么说呢?拿自己生命去威胁别人得到短暂的“爱”,这本就是一件错误的做法,很极端,也很不成熟!对别人是负担,是反感,对自己,对家人是不负责任。。既然错误是自己犯下的,就要去正视这个问题,也要承受相应的后果,如果想挽回为什么不给他一些时间去接受,反而给对方施加压力?给自己慢慢改变的时间,等自己真正变好的那天再站到他面前,如果他不能够再回头,也请理智些,成熟些,别强求,给予祝福,告诉他以后生活你也会很好。
已经第二次做无法原谅的事啦?感觉老油条了嘛,吃药***什么的与其说是愧疚感作祟不如说是想以命相逼迫使你原谅她吧。真的知道自己错了还会一犯再犯?她男盆友也算倒霉啦,明明的女朋友做错事但是人家万一***成功倒显得是他自己的问题似的。真的觉得自己错的话就好好分手放你男盆友一马吧
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想用自己的性命威胁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究其心理成长背景,是从小被威胁长大的。就像我们常说,做父母的如果整天用威胁的方法来让孩子听话顺从,那么这些孩子也会从父母身上学到用威胁的手段来逼别人就范!至于救赎,我觉得她唯一能救赎自己的方法就是去看心理医生!把心医好了,人就能活过来了!那时就能想明白男朋友为什么不给她补过的机会,能把这个想通,她就能有再次找寻幸福的可能!
如果等同理解的话,她连续犯错两次的该和出轨性质类同。但不知道到底什么事实,就无从看懂她犯错两次的背景是什么,是被胁迫还是纯粹自我放荡。这里的原因导致性质天差地别,一个是需要得到爱护保护,另一个当然必须唾弃的。所以很难主观去断言她的性质,也就无从判断她是真心悔过还是逼男友就范。审视一些性质重大问题,必须事后详细了解后,给出时间让事情发酵彻底,再仔细推敲。往往看到的听到的都不是事实真相。要事后一段时间才能真相显露。这就是时间可以证明一切的道理。所以,提主的这个问题不能轻易给出答案。劝告那些心理***们少祸害别人。
感觉这女孩如果真的和男孩继续,那这个男孩子就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并且一旦原谅就会无止尽的循环下去。
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是许多女孩的惯用做法,话说小作一下还挺可爱,这大作就是不要脸了,就是拿着脸皮***别人,遇到这样的有多远跑多远吧,无论怎么哭都别回头,这毛病一旦惯下来就是噩梦的开始。
记不得是看过哪部电影,女主就是个性格极端的人,每次和老公生气不是自残就是半夜起来坐那不睡觉,老公半夜醒来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人直勾勾的看着他,都快吓成神经病了,还不敢提离婚,因为一提她就要***,男的说这种日子太***累了
你们这应该还没结婚,如果是正式男女朋友,建议当她父母面把事情说清楚,分手也当他们家人面,并且郑重其事告诉他们父母你已经原谅一次,这次无法忍受,如果女孩出现什么事情与你无关。
这不是冷漠,而是这种女孩不值得你去爱和付出,自己作一次不行还来两次,就是惯的,这样的别说结婚了,恋爱都不必了。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提高警惕
尤其是在公共场合跟陌生人相处时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饮料和食物!
7月13日,一名女子“小雪”(化名)发帖称,她在深圳一家自助餐厅内被男性同伴赵某在水杯里“下药”。多亏了店员及时发现,自己才免遭毒手。
水杯遭熟人“下药”,店员上演教科书式营救
在帖子中,小雪完整梳理了整个事情整个过程,坦言“希望通过这段经历,让更多潜在的受害人能够免于被罪恶侵害”。
7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某自助餐厅内,赵某约她见面。双方在四年前一次辩论活动上认识,当时赵某是南京某大学的辩论队选手,小雪称,因为已经认识四年,所以对方邀约见面时,并未拒绝。当天晚上六点过,趁她离桌去取饮料时,餐厅店员将她拉到一旁,提醒与她同桌的赵某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水杯中,倒完后还急忙用手指搅动了一下,“神色比较慌张,桌子上也洒了大量粉末。”得知情况后,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将水杯收走,并收到后厨作为证据保留。小雪还公布了事发时被放入粉末的水杯照片,她表示,自己之后并未碰过那杯水,侥幸逃过。该店店长出于对她安危的顾虑,还安排店员“暗中保护”了一段路,确保她安全后才离开。
给熟人下药的竟然是留美回国男生,这些年的高等教育仍然兽性未泯?
7月13日,一则女生被熟人下药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继鲍毓明、王振华等性侵案过后,近日的这则熟人作案又拉紧了大家心中的发条。暴怒和恐惧倾泻,也只在一瞬间。原本以为下药迷奸这种只在小说、电视剧中的桥段,就这样发生在了现实之中。好在这一次,受害者能及时得到好心人的提醒,没有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受害者在本科时期去南京邮电大学参加辩论活动的时候,与当时还是南邮学生的赵南溪相识,后赵南溪去了美国戴顿大学读研。7月4日回国后的赵南溪约受害人在深圳的一家自助餐厅见面,吃饭过程中,趁受害者离开餐位的时候,赵南溪往受害人的被子里倒了一小袋白色粉末,还用手指在水中搅动,以加速粉末溶解。
赵南溪的一举一动,没有逃过店员的眼睛。店员叫住了被害人,告知她被下药的事情,并以续杯为由将已被下药的杯子拿走,保留在了厨余间作为证据。同时,店内的监控也记录了赵南溪下药的全过程。
一场悲剧被好心而又机智的店员阻止了,但是下一次发生类似的***时,在场的一定会是好心人嘛?会不会是与下药者一丘之貉的下流之人呢?不得而知,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出门在外都要有戒备心理,不能完全相信别人,包括熟人。
其实不管男女,都有被迷奸的可能。一个开明的社会,道德规则和法律条例都在试探和进步着,要是有更多的受害人像下药***中的这位女生一样勇敢站起来,社会会进步得更快,更接近公平。
至于赵南溪,针对他的行为,刑法完全可以定夺他的罪行了。只是在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上会产生争议的点,毕竟受害人还没有喝药,似乎还没有构成紧迫性的威胁。当然,最终量刑轻重就等官方通报的结果了。
从前天开始头条就一直在持续关注该***,到今天终于前因后果有了些具体的眉目。
在我看来,其一,男方行为严重侵害了女大学生的隐私权,虽然事实上没有散发***,而且男子经与女生及其母亲约见后也删除了那些算不上***的照片,但是男子之前“***”的行为同样是《民法总则》[_a***_]的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其二,私拍他人***威胁他人,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时报案,对男子进行行政处罚。
其三,女大学生死亡虽然是***,男子没有直接的杀人行为,但是女子的***和男子先前侵犯女大学生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有极大的因果关系,不能说删除了照片这种侵犯隐私权的恶劣影响就能彻底消除。可把致人***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刑法》当中的一些罪名处理,比如寻衅滋事罪或侮辱罪。
其实说到底渣男本渣,他只是拍了一些近似于***的照片,也没有说拍下了一些女大学生的***视频,只是表达出拍了的谎言,以此威胁女生不散发自己出轨的事实。悲剧已酿,希望女生在遇到这一类***时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求助于律师、情感专家等专业人士,让他们给出最理智的建议和选择,实在不行就报警。生命只有一次,值得你去爱和爱你的人还有很多,珍惜当下,望逝去的生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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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大四女生小静(化名)被前男友郑磊(化名)威胁要曝光***,此后小静在校内酒店吞下过量药片***一事引发关注。11月18日,韩某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女儿处于脑死亡状态,家人无奈放弃治疗,将捐献女儿器官。
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相对简单,也并未说明对方是否涉嫌犯罪,涉嫌的罪名,以及是否被***取强制性措施。不过从媒体的报道以及披露出来的聊天记录来看,男子只是威胁说要曝光***,并未以此提出其他索求,所以要认定刑事犯罪其实还是有难度。
当然,刑法有个兜底性罪名-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从本案造成的后果来看-被恐吓人死亡,将男子的行为纳入寻衅滋事罪也并不多大的争议。
另外,除了刑事责任以外,男子还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中,女大学生已经脑死亡,家人无奈放弃治疗,将捐献其器官。而***中的渣男则已经被刑拘,具体涉嫌的罪名不详。
首先挺为这个女生可惜的。父母辛辛苦苦把她养这么大,轻生而去,给父母留下的是无尽的痛苦。其实这个女生已经找辅导员和父母寻求帮助了,大不了报警就可以把照片删掉,实在没有必要轻生。
其二这个女生的男友郑某那真是够渣的。事情的起因既然是郑某劈腿,竟然还拿***去威胁女孩子。可以说,女大学生***与被威胁有直接的关系。女孩子遇人不淑才真要命。
最后来分析下郑某的法律责任。猜想郑某被刑拘肯定不是因为故意***,因为女学生的死亡是自己吃药,不是郑某直接造成的。郑某最大可能是涉嫌寻衅滋事,然后导致他人死亡属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多半也就判刑一年到三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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