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公诉方,***是判决方!检察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和案情向***提出判决建议,但是具体怎么判,还是***说了算。
但是***也不能随意乱判,***怎么判,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条文允许范围内,法官有一定量刑权限。
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简要聊一下:
即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实刑,庭审时***也是有可能判缓刑的。但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及专业性地争取!
原因在于,我国司法体制下的审判权,量刑权是在***。当然,近几年实行的认罪认罚机制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很大程度都被******纳。但,案件审理终究是看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
对此,如果审判阶段,有其他的新证据、新事实以及积极退赃等,还是有可能被***予以考量并判缓刑的。
实际上,本人即办过这类案件好几起:检察院建议实刑,而最终***阶段,成功争取到了缓刑的案件!
庭审时检察机关建议判实刑,***还能判缓刑吗?
这个不能确定,因为作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公诉,是依据公安机关的起诉材料,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如果***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辩护无罪或者是罪轻的理由成立,确认被告人无罪或者是罪轻,有可能全盘否定检察机关的指控。也有可能完全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对被告人判实刑。所以,在***未作出裁判之前,哪一种结果的可能性都有。作为被告一方扎扎实实的把辩护工作做好,这才是重中之重(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庭审时,检察机关(公诉机关)建议判(罚)实(体)刑,(人民)***还能判(处)缓刑吗?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刑事拘留”后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移送人民***审判并附《量刑建议书》。
人民***审判中,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并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实体刑”(拘役以上的有期徒刑)。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对人民***刑事审判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受来自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的干扰“独立“审判。
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有“参考“意义,并非实际判决!人民***刑事审判庭合议后,认为该案被告人依法可以判处“缓刑“,以人民***《刑事判决书》为准。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刑事判决书》可以依法“抗诉“(审判监督程序),该案进入终审程序。
你的问题涉及量刑建议被审判机关***纳的内容,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普及之前,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不是那么重视,或者说这个量刑建议不是法定的要求,即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也可以不提,即使提了,审判机关也不一定会***纳。
可是,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刑诉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被以法条的形式固化下来以后,量刑建议的提出就显得特别重要。比如,刑诉法第十五天规定,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在公诉机关与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量刑建议就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来,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仅要认罪,还要认罚,就是要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如果审判机关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公诉机关需要重新评估,如果认为审判机关的建议合适,就要调整量刑建议,对不予调整的,审判机关可以直接做出判决。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审判机关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就要进行抗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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