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
购房合同上加名字,增加房产共同购买人,意味着下一步将增加产权共有人,这个情况的变动,在法律意义就是这样,自身要考虑清楚。
同时,购买方增加名字,因为是合同行为,购买方增加人数,需要合同相对方同意才行,即开发商必须要同意,这个名字才能加上去。
实践操作性
除了开发商要同意加名字,还要看网签备案手续能不能办理?有些地方一旦完成网签备案,管理机构是不允许变更人数的,符合情况的,可以撤销备案,但一般给予变更备案的很少。
所以,在购房合同中增加名字,只要开发商同意,是可以的;但如果网签备案不能变更,加了名字也没有实际意义。
更多资讯分享,欢迎“关注”!
像你这种情况没必要担心,因为你们结婚都20多年了,前年才买的房,而且还是按揭的,这属于100%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写不写你的名字,都无所谓,丝毫不影响你的权益。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像如果,这套房
子是你们结婚之前,你老公就买下的,那加上你的名字,你就成为了这套房子的共同所有人,就对这套房子享有共同的权益。如果没有你的名字,那么你就没有资格享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益,一般而言只有居住权。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这套房子是你老公婚前购买的,但如果是按揭的,你们结婚以后,房子的按揭款还没还完,那么剩下你们共同还款的,即使没有你的名字,你也对房子享有一定的权益,具体要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评估后***进行核算。
婚后买的房子,加不加其实都一样,如果实在想加,在还清房贷以后,去当地房产局办理“追加共有人”业务就可以了。
这项业务会划分清楚你俩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和你老公商量好,共同到场,签字画押,会给你重新发《不动产权证书》就写的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了。
切记,这项业务必须在还清房贷以后才能办理。
无独有偶,我和老婆结婚三十多年了,首套房写我的名(有房贷),住了二十来年,二套房是09年买的,当时合同上仅签老婆一个人名,后来房产证由售楼处代办(无房贷)。两年前我们把首套卖掉了,平日老婆操持家务,担心我把钱浪费了,房款各拿一半。这其中有件事让我很不自在,就是二套房的房产证载明,该房为她一人独自拥有。为此我也曾向她提出异议,老婆说我神经病,“独自拥有”这句话又不是她让写的,愿改自已改去。当然考虑到无论怎样写,房子确系婚内财产,但心里确实别扭,改吧?又花冤枉钱,又增加隔阂,无中生有。不改吧?又担心一旦发生意外,这白纸黑字的我有口难辩。大家看,怎么办?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8562.html
上一篇
诉讼离婚都会成功吗
下一篇
男人出轨如何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