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公司不仅要赔偿双倍工资,还要给你补缴社保。
3. 走人。除开法律问题外,这更是一个关乎尊严的问题,我充分持有享受基本权利的权力。
如果你稍有多余的经历和精力,建议协商不成之后走法律途径,一是爆出这种小公司,让他们能够有保障员工基本权利的自觉,二是唤醒更多沉默寡言不发声的人。若是在将劳动力卖给公司的同时还得不到基本保障,让老板像蚂蟥一样趴在你身上不停吸食,这不是身为现代市民应有的意识。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已经签订合同,双方确立劳务关系,公司肯定会帮你加的,你可以和人事部沟通,现在国家对社保是非常关注的,处罚力度也非常严厉。公司没必要触碰红线问题。估计你们那里人事部办事比较慢,就算1年不加也没问题等你不做,到劳动仲裁,之前没加保险都能补回来,而且公司面临罚款。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_a***_]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8538.html
上一篇
律师事务所缴纳什么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