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与检察机关的追责和考核制度有关。现实中,如果检察院哪个案子被判了无罪,那是有一批人会倒霉的,所以输不起。但是你雪输不起,越容易造成***。
所以,首先应当允许检察院公诉案件输,这样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各自举证,检察官也只管将案件送到法院,法官也不用考虑检察院万一输了会怎么样,认为该无罪的就无罪。只需要严格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适用。
我手上还有一个案子,一审做无罪辩护,结果是关多了久判多久,当庭宣判当天获得自由,虽然结果已经算理想。但当事人仍想上诉,我也一肚子火,决定免费代理二审,不为别的,就为一个公平正义,就为得到***依法判决,而不是和稀泥。递交上诉状时遭一审法官威胁不要上诉,但当事人仍坚持要上诉,上诉后二审***直接以事实不清、程序错误发回重审,目前仍在努力中,上周又去核实了一下案卷,每一页材料都不敢遗漏,仔细研判,希望当事人能得到一个依法判决的公平公正结果!
从做律师内心的视角,代理刑事案件,最重要的不是以量刑轻重衡量辩护成败,而是以***判决是否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让当事人信服为成功的标准!
因为前面公、检、法都撸了三遍了,大家都是法律院校出来的,还都有丰富的司法经验,谁又比谁差啊?
一般来说,三家都撸了一遍,还搞错有罪无罪的案件,还是非常稀少的,相比之下,在罪轻与罪重、量刑幅度上辩护,还比较常见一些。
事实上,律师也不是想做无罪辩护,而是当事人想做无罪辩护,而律师是收费干活,当事人这样想,律师当然是尽可能地找证据做无罪辩护,以便多收点代理费。
如果当事人无论什么结果都能接受,相信律师是不会自讨苦吃、自找麻烦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证据上有根本性的颠覆,确实够不上有罪指控,公安、检察院完全疏忽了关键性证据,而导致定性错误。
这种案子基本是可遇不可求,未必是律师水平有多高,而是侦查机关有多失水准,检察机关又有多疏忽,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律师能够代理成功一起无罪辩护的案件,好几年里他都能吹牛皮、拿来做宣传了。
首先,这和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权有很大关系。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相当一部分案件会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逮捕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如果无罪被批捕,那检察机关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根据以前的考核标准,捕后判缓刑考核都要扣分的,所以检察机关对于一些构罪存疑的,往往会不批准逮捕,一旦批捕,就是认为构成犯罪。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案件,侦查终结也一样会送到检察机关审查***。如果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构罪存疑,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两次后仍然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会不***或者退回公安建议撤案。所以,经过检察机关仍然***到***的,就是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这种情况,律师做无罪辩护的难度很大,成功率当然不高。
第二,如果说真的有案件构罪存在问题,但仍然被检察机关***到***,那么律师做无罪辩护,一旦成功,这个检察院年度考核肯定倒数了,而且可能牵扯到国家赔偿。所以检察机关会强烈抵触无罪辩护的律师。一般来说,各地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配合大于制约,检察机关也会和***沟通,一定不能判无罪。有时候,被告人是否有罪,是个法律适用问题,这时候***是有自由裁量的空间的。那么就可以判有罪量刑轻些,比如定罪免刑。
第三,有时候律师做无罪辩护,是出于诉讼策略,并不是真的一定要辩成无罪,这种情况,往往让被告人认罪,而律师做无罪辩护,且不说这种骑墙式辩护的效果如何,但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律师这么做。所以这种案子无罪辩护当然成功率不高。
第四,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在实施推广,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量刑从轻,对被告人来说,坚定的不认罪,可能得到一个重的判罚,而认罪认罚,会有一个较轻的判罚,那么被告人想坚持不认罪心理压力很大,往往不如认罪。既然认罪,包括对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可,律师无罪辩护的难度就相当大了。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但这样效果并不好,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其实并不认罪,只是耍花招,判的反而更重些。律师往往在被告人认罪后也选择罪轻辩护了。
综上,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成功率不高。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