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想问您,就是我在超市里干了快一年了,也签了劳动合同,只不过他那劳动合同没有一条对员工有利,五险一金没有,节***日工资休息和双倍工资也没有,让律师看了说这合同不合法,由于效益一直不好,我们蔬果区承包给了个人,这个人也属于公司高管,转为联营以后,现任老板已用不了那么多人,把我们两个男的和三个大姐换岗,三个大姐调面点,工资一样,说了不愿干可以辞职,我们两个男的调到酒水区,工资从三千变成两千,我们接受不了,我问他这是不是变相辞退,他说你可以这么想。再有两个月就满一年了,我老婆马上临产,我也马上失去工作,像我这样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吗?我不知道我说的清不清楚,请给个答案
发生劳动纠纷去劳动局投诉才有效。 劳动局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而劳动仲裁委的职责主要是: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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