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合同是格式化的,委托人即使知道合同条款不妥也无权修改,要不律师拒绝接案,既然这样,那就收集律师违法违规的证据,拿着证据去律协投诉,当然律协也不会为你讨回公道,他会通知律所让他自己搞定你,如果你请的是挂靠律师,律师会让他退你收取的律师费,除非你证据确凿,也就是铁证如山,再看律协会不会处罚律师,既然铁证如山了,找媒体公布在网上效果还好些,有广大网民做监督,那就没人敢乱来了!
签合同时,除非涉外或被迫无奈,千万不要将提起仲裁处理纠纷列为合同内容,而是应该写明直接去提起诉讼方所在地的******。也即双方均有权到自己所在地***去***。
同时,也千万不要约定将仲裁作为唯一的***处理手段,也即不能将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的处理结果,而是一定要保留去***提***讼的条款。
为何?
除了劳动仲裁以外,其它仲裁基本都没有结案限制时间,而仲裁员不是法官,多数是仲裁事务所聘请的职业律师,他不一定会将仲裁案列为自己优先处理的事务,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比如身体不好,延期处理仲裁案。一件简单的案子拖几年都有可能。
题主的问题让人难于相信,第一,你没有把相应的证据和事情经过反映出来,第二,代理人没有必要作伪证陷害委托人,第三,代理律师给谁作伪证,他要证实什么,第四,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只有一个身份,就是你的代理人,他所说的任何意见就是你的意见,根本不存在证人身份,第五,因为没有证人身份,所以不存在任何作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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