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体现了***,再者也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只要在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他只能叫犯罪嫌疑人,而不能叫***。
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上来说,一个案件的发生,远不止你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即使犯罪嫌疑人罪大恶极,那也要依法进行判决。有时候,案件经过公安部门侦查以后,递交到检察院,检察院看到卷宗以后,要进行整理研究。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是要发回公安部门要求重新补足证据的。检察院认为合格,然后提起公诉,***进行审理。虽说经过了一系列的程序,这也不能说他们一切都是对的。哪怕这个人罪大恶极,比如说呼格案。呼格案的真正凶手当时有十宗命案,但检察院只公诉了九起,***也只审理了九起案件。其实这个时候,别说九起案件,其中任何一起案件都够他判死刑的了。后来在新华社记者的一再曝光和努力之下,终于审理了第十起,让呼格案真相大白。
其实也就是说,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含冤,也不能让犯罪嫌疑人逃脱应有罪名。必须给出一个最公正的判决。无论是公安局,检察院和***,都难免出错,难免情绪化。而律师是要把他不应该承担的罪名进行最准确的识别,以达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有人说很多律师是狡辩。其实不然,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宣判之前,他只是一个嫌疑人。法律规定你疑罪从无,律师在给他辩护的时候他还不是***,只能把它定义为一个自然人。那么,帮任何一个还不是***的人进行辩护也是无可厚非的!我们再来说呼格案,如果当年有一个好的律师进行辩护,也不会出现呼格的冤死。
虽然确确实实在一些案件中,律师是一种狡辩。但是法律就是重证据,如果非要抱怨,你也只能抱怨公诉方的无能,也只能抱怨法律存在漏洞。不能去抱怨律师!律师只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也只是一个职业,学的就是法学。其实现实之中不像电视剧,一些案件律师是根本不接的,他们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他接了案子就证明这个案子一定有漏洞!没有哪个律师愿意去打必输的官司。不是律师无情,而是国法无情。律师打官司代表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当事人。蝼蚁尚且贪生,死刑犯也有求生的欲望。而律师正是代表当事人进行的一个诉求和辩护。并且如果你感到案件不合理,不合法,甚至说你的案件感觉很冤不公平,那你也只能去怨法官,法官可以***纳律师的辩护,也可以不***纳。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不是律师决定的,而是由法官和***决定的。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
其一,案子能不能赢,不看到卷宗,谁也不好说;
其二,即使不能赢,只要嫌疑人有需求,律师就得接。一方面是他的职业道德的要求,一方面他也需要挣钱;
其三,这些刑事案件,经过了公安,检察院,***三个机关,走过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道程序,基本上杜绝了错案的可能性。那么这时候要律师有什么用呢?其实,很有用,而且是相当有用。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适用上和量刑上。
下面法律微言详细解释给你听:
(一)刑事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法律微言以前是从事审查***工作的,对于刑事案件的律师,接触很多,所以比较了解。在刚入行没多久,微言也觉得刑事律师很好干,而且在刑事案件中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转变了这个认识。 那是一个诈骗的案子,嫌疑人骗了几千块钱,事实很清楚,证据很确凿,马上就要送领导签字***了,这时候嫌疑人的律师找过来说,量刑指导意见改了,嫌疑人现在的犯罪数额已经达不到诈骗罪要求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因为刑法有利于嫌疑人的溯及即往原则(就是新出的法律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对于嫌疑人在法律出台前的行为也适用),此犯罪嫌疑人就不构成犯罪了。
微言立刻改变决定,提请检委会做不***。 这就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他可以完完全全站在嫌疑人的角度,收集各种对他有利的信息和证据,即使提醒刑事案件的办案人。 当然,你可能会说,修改法律这个事,发生的几率也太小了。除此之外,刑事律师还能干什么?
(二)刑事律师的角度 刑事律师当然还会有别的作用,主要有二,
刑辩律师为被告人辩护,都是在金钱的驱驶下,做违背良心的事。如云南丽江唐雪案,在辩护律师殷清利的出谋划策下,第一时间请自媒体把唐雪案定义为反杀案对外公布,把唐父的发言作为案件的始末证据,进行不切实际的报道和宣讲,从而获取网民的全力支持后,他趁机向检察院申诉,迫使检方拆诉。***的是被检方驳回,阴谋未得成。
作为老百姓,谁都知道出了人命案,都是被害人[_a***_]为了给亲人讨回公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获取公众的同情。而唐雪案反而是嫌疑人及家属抢先公布,来获取大众的支持。这就太反常了。其他忽略,单就死者被杀的地点是院外,不是院内,与凶徒入室行凶完全沾不上边,更与逼迫自卫还击也不沾边,唐雪杀人不管如何辩解都是有错的。而殷清利律师为了钱,不择手段,违背良心做事,如若任其继续行使律师职业,不知还会有多少人蒙冤。我们老百姓并没有多少诉求,只求公平公证,还社会一遍安宁。
大家可能对律师职业有所误解。
有人看见律师言辞义正,就把律师当成正义的化身;有人看见律师帮坏人说话,又认为律师不讲道德!
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律师从来不是正义的化身,也不是道德的布施人。律师跟医生、会计师、理发师、厨师一样,是一种职业,是一种赖以谋生的职业。
谁给他钱,他就帮谁说话。
听我这么一说,有人肯定会鄙视律师。那你就错了!
这个行业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价值。
试想,当一个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强大的公、检、法的时候,他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很容易被忽视甚至侵害?
当发生民事纠纷,你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时候,是否需要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存在的价值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
所有,我们既不要幻想律师公平正义,也无需指责律师不讲道德!
律师刑事辩护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任何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都是无罪的,律师依法行使职权,是为实现了公平正义,并不是单纯的追求案件胜诉和败诉,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依法获得辩护的权利,不过犯下多么严重罪行,都应该都有权得到公平判决,这也是保护***的体现。
无论涉及的民商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律师如果号称自己官司没有输过,那是扯淡!
评论律师业务的好坏,从官司的结果看,把它说成是否达到了诉讼的目的,或者是否达到了聘请律师代理的目的更好。
稍微了解刑事诉讼的人都知道,一个刑事案件,往往是经过了公安机关长时间的侦查,再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然后***到***,面对这样的情形,一个律师说我办的刑事案件就没有输过,那也就意味着侦查、检察等机关办理的这位律师代理的案件都办错了,可能吗?
一两件、两三件办错了,有可能,但都办错了,怎么可能?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有经过辩护将重罪改为轻罪的、有将***的主犯辩护被认定为从犯的、有将***数罪辩护减少罪名的,这样的辩护就属于辩护成功,但是否是你所认为的官司赢了呢?
辩护成功在不同人的认知中,含义也不同。
众所周知的某***案,被告人的母亲不但要***判决其儿子无罪,还要追究被害人的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谁能达到这个目的?
达不到这个目的,她会认为这个官司赢了吗?
她的儿子在她的口中,没有被埋怨一句,她认为她的儿子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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