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假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_a***_]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案件的收入,因人因事而异,所以无法评判收入的高低。有走量的,也有单个案件收费高的。但不管哪个行业,都有收入高和吃不上饭的,而中间层是多数。
刑事案件的风险在于典型的“律师伪证罪”,所以一般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于程序上的规定,需要更小心谨慎,把握好分寸,挣钱在其次,保住饭碗才重要。
一线城市做IPO.,做重组,的红圈所非诉律师收入一定高于其他律师;
二线,三线城市的“官办”律师一定高于其他律师;
剔除这两类,对于普通律师而言,刑事业务大多时候的确高于民商事业务。原因如下:
1、刑事业务,通常嫌疑人已经处于被羁押状态,家属“着急捞人”迫切心态,是很多无良律师“坐地起价”的最重要基础;
2、刑事业务由于诉讼法的规定,家属的知情权几乎依赖于律师,所以,律师有足够的空间增加经费
3、刑事业务,大多数普通民众不熟、不懂、许多无良律师以此“夸大”“吓唬”,家属在此特殊情势下,通常也失去理智。完全以“放人”为唯一目地,不计后果和条件。
4、由于程序原因,刑事业务存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正常情况都是按阶段收费。
5、“取保候审”几乎是每一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殊不知,取保并非最终结果。
当然,由于刑案的特殊性,刑案的风险系数也相对教高,很多优秀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自己却深陷期间,许多被无端定为“伪证罪”等等,李庄案等就是典型
收入高与不高也都是相对的。刑辩大枷收一只案动不动就50万、100万。而没有知名度的刑辩律师一个案件也就收个一、二万差不多了。当然,律师名气与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不完全成正比。关键看其名气是怎么得来的。大多数是靠真本实力干出来的,特别是全国著名的刑辩律师。但也有的并不是,特别是小地方的律师业务容易被垄断。实践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小地方的律师勾结看守所、检法有关人员,特别是看守所环节,看管民警给律师介绍案源甚至主动“招揽生意”,一度使该律师的刑辩案件数量达到此地刑事案件的80%,很显然,这个律师在当地就是著名的刑辩律师了。有很多人说,这个律师如果没有水平,怎么会有那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找他辩护?也有很多人说,这个律师一年收了那么多费,说明他业务好,业务好才能业务多,业务多才能收费多。你看看,是不是说反了啊。还有一种“名律师”是这么弄来的名气。先通过各种关系各种手段当上当地***的法律顾问,然后大力宣传,说***法律顾问是当地水平最高的律师,***怎么会聘请水平低的律师当顾问呢?这样就慢慢有了名气,有了名气也就会有他想要的东西了。有的律师千方百计地弄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当当,但从不积极认真的参政议政,其实也是同样的套路。还有一种做法,据说有一个律师,他的同学在某某***,他通过他的同学获取了很多内幕信息,他靠这些信息赚了一个亿,然后,他拿出一千万在母校设立某某律师奖学金。然后这律师成进入了名律师行列。以上做法说白了一句话,为了出名,为了成为“名律师”,拼了!!!有名了等于有钱了。
钟哥认为,除了靠真本事得到的名气,那是真名气,这样的名律师,有高收入理所当然。但上面提到的某些律师为了一些***名气而所作所为是有风险的,有的甚至是大风险。这当中可能涉及行贿罪、律师伪证罪、妨碍作证罪、徇私枉法罪(共犯)、律师执业纪律等。律师决不是商人,即使是商人也不是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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