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且离婚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都为一般授权而非特别授权。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一般按照撤诉处理。但原告仅起诉离婚,而双方庭审前提供的证据又足以查清相关事实的,原告未亲自到庭,虽不能进行调解,但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庭,诉讼仍可继续,***可作缺席作出相应判决。
我也是河南新乡的,但是年龄小还是不太懂这些规矩,接亲的话离婚了去肯定不合适,我们这接亲的时候就不去多少人,每个车上有人压车就行。
至于吃饭不能上主桌,你外甥结婚,主桌上难道不该是外甥的爷爷奶奶叔伯之类的亲戚吗?姥姥家应该是另外的桌,而且一张桌就十个人,有时候在坐点孩子,你家姊妹都四个,舅舅舅妈姨姨夫带点孩子这一桌就不够坐的吧,我们这不去接亲,一般说都提前去饭店的,你去晚了坐另外的桌也很正常吧。
外甥结婚,因阿姨离婚不能上主桌,河南新乡有这个习俗吗?
亲情是经不住煎烤的,这种上不上主桌的事,拿到桌面上来说的时候,就显得不太好了,没必要追究了,心中有数即可,追究后就多少意思了,只能是赤祼祼的伤心。
婚宴上不可能不让单身或离婚的亲戚不去的,只能说是亲戚之间的小题大做了,况且父母还在,这样做的时候,感触最深的可能是你的父母了。父母还在兄弟姐妹就这样,以后还不知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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