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助纣为虐,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没有律师会更坏,这在我国是有教训的。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一个专门的职业,可以进行民事代理、刑事代理等等。因为律师熟知法律,从法律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其中为刑事犯罪人进行辩护也是他的职责之一。律师在基于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提出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开庭审判时,律师提的辩护意见有道理,法庭可以***纳,律师提的辩护意见无道理,法庭不予***纳。至于说***纳不***纳,由法庭最终决定。律师参与法庭辩论是应当的,我们应该给予支持。
“存在即合理”。
一个人,一个事物,一种职业,他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自然是有用途的,有价值的,否则,他就难以存在,他就会消亡。
有的事物、人,你觉得没用,不能就说他真的没用。一是你可能还没有发现他的价值。不知他的用途所在。二是对你没用,不等于对别人没用,当下对你没用,不等于将来对你没用。所以,我们不能一概否定,一棍子打死。
所以,说“为枪杀律师凶手辩护是助纣为虐“是不对的。律师的存在对社会、对人肯定是有好处的。
总感觉现在的社会或人心都变了,每个行业的性质和职业人也变了,变的好坏不分。你看现在老师、医生、保险行业、律师等等,本来口碑很好的行业现在都被骂的体无完肤,你说到底是谁到发生变化?
首先,为被告辩护是法律给予被告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所以不存在助纣为虐的说法。
其次,如果没有律师,被告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冤***错案的概率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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