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刑事案件当中规定的比较严格,并不是所有的家属都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应的权利必须是近亲属,那么近亲属只有是犯罪嫌疑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可以带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应的权利,但是做笔记鉴定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在公安侦查阶段进行的。在公安侦查阶段,所有的侦查的具体的情况不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透露,因为属于机密。这就造成了近亲属无法知道是不是已经做了笔迹鉴定。如果是已经知悉了,那么近亲属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第2、刑事案件当中,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见面,那么也就只有辩护律师才知悉侦查的具体的情况。于是辩护律师就有了,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条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为申请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事项。
第3、犯罪嫌疑人完全有权利提出做笔迹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第一时间提出申请,其次是刑事辩护律师要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再次家属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家属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对于提出的申请也抓不住重点。
你问题的中的问题:
1.刑事案件包含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两类人均有家属。从你的叙述中,猜测大概率是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
2.你这里提到的“家属”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概念应该是“近亲属”,具体包含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1.近亲属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嫌疑人同意后产生的权利:如委托辩护,代为提起上诉等。
1.辩护人的范围为: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辩护权的概念: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3.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审查***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4.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价格鉴定、食品药品鉴定、***物品鉴定、毒品鉴定和其他各种刑事技术鉴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规则”)第199条至第203条对鉴定、鉴定的启动、鉴定人的条件、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鉴定人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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