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种类区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中途跳槽不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例外情形,如有需要我另行补充)
有一种例外情形: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书面形式及要求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国家有标准文本,有些企业在此基础上,付了些补充条款,这到要仔细推敲,只要合符劳动法及合同法的条款,包括补充内容,就比较正规,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反之就会出问题了。
首先,对于您的邀请回答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其次,我对劳动合同订立这一行不懂,本着说话负责任的态度,所以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我比较擅长的是历史,尤其是明朝的历史,欢迎您邀请我回答这方面的问题,我将认真负责的回答。最后,祝愿今日头条及其相关事业蒸蒸日上,大展宏图!谢谢!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用工形式有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与单位建立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1个月。否则公司会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但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做狭义理解,不单单是指以纸张形式展现的合同。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在司法裁判实践中,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其效力是被认可的。
但是如单纯的以电子合同作为凭证的话,应当符合《劳动合同》关于必备条款的要求,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且,还要有证据证明电子合同的双方确属本人及公司,这个可以通过公司官方邮箱和个人邮箱的往来通信判断。在邮件沟通中,要注意确认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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