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律师代理案件都会跟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即是他和您之间的服务合同权利和义务。您可以回去找到您当时和该律师签订的委托协议,仔细阅读上面规定的关于委托代理内容和费用收取退还规定的条款。简单来说,就是看你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了你付钱后,该律师需要做的工作他是否做到,以及上面约定的哪种情况可以退回律师费的情形。通常来说,撤诉说明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了,您的律师前期工作如书写起诉状、搜集证据、立案或开庭等均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也一定程度完成了委托人要求的事项。至于后期是否有达成委托人的目的,还要看撤诉是谁为主导决定的,如果是委托人本人为主导(即委托人已经不想离婚),那么根据律师行业的规范约定等,这笔委托费律师是可以不需要退还的;但若是该律师为主导下建议的撤诉(即委托人还想离婚),那么根据行业道德规范,这属于未完全尽到委托义务,该律师应当在撤诉后继续根据该委托事项为委托人进行后续法律工作(如再诉或帮助调解等),或者委托人选择跟换律师要求返还部分费用(根据该律师完成上面提到的工作的进度,未实现目的部分退回一定比例律师费)。基于各个律所会根据自身需求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制订专门的委托协议,故建议以您自己那份委托协议为基础参考上述回复。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离婚撤诉后,请问律师要不要退回收我的六千元?
当事人决定撤诉,律师费的退还问题还是要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当事人委托律师都会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代理事项,代理阶段,代理权限,代理费用等等都有相应的约定。对绝大多数代理案件来说,若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决定撤诉的,律师代理费是不予退还的。毕竟,律师已经履行绝大多数的代理工作,从前期的接待,到诉讼材料的准备、***立案、调查取证等等。若双方的代理合同没有约定,那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视情况退还律师费。
律师服务的本质在法律上讲,是你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中途出现意外,是否退费应该以你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按照正规流程,你和律师事务所应该已签订了代理合同(或者叫委托合同、聘请律师合同等),如果合同中约定什么情况可以退费、什么情况不能退,那么按应合同办理。
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而在开庭后撤诉的,通常视为律师已履行了代理工作,一般无法退费。
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而且没有开庭就撤诉了,那么可以根据工作量等因素,双方协商退还部分费用。
谢邀:
请律师付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付了六千元是少的,现在的律师开囗都是二至四万,你从***到送***立案再到撤诉,律师也算做了大半工作,只是没有到结案而己,估计你想追回全款不可能,看跟律师好好商量沟通一下,能否退回一部分。最好的结果也只能如此!
现在的人都是作钱看,不管是谁,我看他们的思想景界就那样,说得好听点是他们负出了劳动要有所收获。
我有个亲戚儿子出事要请个律师,公司被人骗了,一个熟人介绍个律师,是女的,一见面就要钱二万,第二次拿来一万五的便条,说正规发票下次开,一下私人赚了五千,大家都心照不宣,一笑了之,私人请律师谁去要正规***呢?这律师就是往拘留所跑了五六回,至到官司结束也没见正规***,跑一回路三千左右,能把人家怎么样呢?就是哑巴亏吃了也算了,因为你进出拘留所要她去,案子不完你见不到人。所以,没钱办不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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