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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辩护合同的重要性

  1.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2. 一个律师最重要的价值是什么?

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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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 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容易发生通过行贿司法人员获得不当利益,因而高危;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可能发生收买证人、被害人,使证人作出虚假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作了虚***的陈述,因而高危。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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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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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_a***_],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个律师最重要的价值是什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每一个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态度。当事人找到律师,一定是遇到了问题;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一定是因为在法律上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上来说,每一个公民都有委托律师的权利,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接受委托的律师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价值体现在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如果当事人的要求本身就是超过法律范围或者是违法的,律师往往也是不能办到的。

大众似乎对律师的职业有一种误解,似乎律师是有钱的委托人的武器,帮助其把违法行为合法化。例如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通过自己高价请到的梦幻律师团,就逃避了***的法律责任。但是,实际情况是办理辛普森案件的警察,确实是违反了法律程序取得的决定性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违法程序取得的证据,是不被作为定罪证据认可的。能够规避法律责任,一定是因为该行为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在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如果遇到了法律问题,请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律师是维护正义的使者。律师要赢得法律人的尊重,必须要有正义、专业、职业道德。所谓正义,律师不能无底线,社会还是需要公平正义,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之一。律师接受案件之前,应当详细了解案件,从当事人角度考虑,律师不是什么案子都敢接,也不能什么案件都能办。是否是律师的专业,有无时间办理都是首要考虑的情况。律师无法回答的律师问题会直接告知当事人,杜绝虚***承诺,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给出初步法律意见,作出初步判断还会告知风险,才可能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全力维护委托人利益,帮助当事人实现公平正义。诉讼无小事,一环扣一环,一着不慎全盘皆输,在请律师前请认真与律师探讨案情,充分论证再委托,律师的天职就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律师的职业道德的底线不能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律师串通。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一个律师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或许好多人不同意法眼扫描的观点,认为律师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为了钱,践踏法律尊严”......

法眼扫描看了下,发现持上述观点的人都不是律师,没有律师从业经历,所以在想当然地说。

律师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客户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个没人否认,说白了,律师与足浴技师、搓澡技师、***技师等服务人员差不多,这些技师也是以自己的专业技术向客户提供服务。

律师就是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给客户提供服务,一点也不比其他服务行业的人高大上。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必须要生存下来,只有生存下来,才能谈得上理想啥的。

律师想生存下来,就必须有客户、有案源、有业务才行,不论律师的学位多高、专业水平多高、理论水平多高,没有案源、没有业务都是白搭。

那么想拿到案源、业务就必须站在客户的角度,为了客户的利益着想,而不是想着“公平、正义”,比如一个案件,对方律师忘了做诉讼时效的抗辩,导致案件败诉,这与“公平正义”有关吗?

人们希望每个案件都能公平正义,都能做到实事求是,但这是对法官的要求,不是对律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