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同一时间,怎么会让代理人参加两个以上的案件呢?正常情况,代理人不应该早向法官提出,开庭时间冲突了,由法官们做协调变动吗?
如果实在出现这种情况,临时调整也不是不可以,一个庭稍微早一点开,一个庭稍微晚一点开不就结了?不至于让代理人两头跑,两个庭窜来窜去,这有司法严肃性吗?
当然,基层***、派出法庭,也不是不可能出现这种场景,简易方式,让大家都便利,要说多错也谈不上,做点技术性调整应该也没啥问题。
只不过,个人认为,如果当事人同时到庭的情况下,法官可以严格限制律师出庭,老实选择一个案件出庭就完了,就别想两头都沾,赚两份工资。
明星轧戏还被群嘲呢,神圣严肃的人民法庭里,咋还轧案?不科学,大离谱。
(2017)豫行再52号,河南省高院,【裁判要点】由于林精妮等31人的代理律师藏梵清并未在下发传票之前向***送达律师函和委托代理手续,***客观上无法通知律师到庭应诉,此时***仅向一审原告及被告下发传票并无过错。但是,由于通知开庭至开庭期间仅5天时间,而藏梵清律师在此前已经接受林精妮等31人的委托,其也确实面临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冲突的情况,这是律师无法避免、不能克服的,此时律师要求延期开庭、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具有正当理由。一审以经合法传唤不到庭应诉的理由按撤诉处理,属司法裁量不当,应予纠正。
现在许多***案件多,法官一上午或一下午要审理多个案子三四个甚至七八个都有,经常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先到先审哪个,一个律师两个案件在同一个***同一个时间开庭是有的,提前协调应该问题不大,预先给法官说明通融一下错开应该可以。
一些律师因为案子比较多,经常有开庭时间冲突的,要么请***调节一下开庭时间,要么变更代理律师。
像楼主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允许的。既不允许你开庭中途退场,也不会允许你开庭开到一半再进来参加诉讼。这些都是代理律师需要提前处理好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责任在于代理律师,不在于***和当事人。
***一般都会将开庭时间提前告知当事人或者律师,律师发现有开庭时间存在重叠的,要及时向***申请其中一个庭提前或者推迟开,如果***确实变更不了,需要及时变更律师。有的案子的确存在当事人多,律师也多,开庭时间众口难调的问题,需要相互理解。
谢邀。你好题主,当时你找律师代理时应该和律所签订有委托代理合同。你看一下合同中关于指派律师的问题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和律师事务所形成的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帮你代理,能否中途更换律师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
谢谢邀请!
你所说的问题是不是诉讼正在进行中,律师事务所未经你的同意更换了你的代理律师?
如果是这样,建议你仔细看看你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中你会找到答案。
一、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就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分别享有和承担。
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不管是否应该更换律师以及律师的执业行为是否符合你的意愿,对你承担责任的都在律师事务所,不在律师。
也就是说,你是否同意更换律师应该向律师事务所去了解详情,然后决定是否同意更换。
不合理!!!换律师?是什么理由,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当事人委托律师打官司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和当事人签定委托合同,合同生效后依据合同法是不能随意解除和取消的。如果解除和取消必须和当事人[_a***_],经过当事人允许才能才能解除合同,重新委派新律师签定委托合同。
你作为当事人千万不要听***律师忽悠,偷换律师你绝不能同意,违反合同法你可以通过***进行维权。除非律师事务所和你协商,经过你允许先解除合同,重新和新律师签定委托合同。
用一个案例告诉你换律师的危害性:2011年有一个朋友找我帮忙,他的人身伤害赔偿案败诉了,律师告诉他不上诉了,上诉也是输。我仔细查看整个案子后发现案子后面都是猫腻,整个案子由两部分组成,两个律师,两次诉讼。第一个律师就是通过事务所指派一个年纪大的男律师(律师费1500元),他还带了一个年轻的实习女律师,***两次开庭后没有结果,年轻的女律师说案子这样打不行,需要先撤诉,重新起诉才能赢。我的朋友相信了,重新***(律师费4000),一次开庭就败诉了,法官判决理由;作为行为能力人已经调解达成协议了还***什么。败诉的原因是被告向法官提供的一份证据:调解协议书,此次诉讼新律师以撤销这份(调解协议书)做为诉讼请求的,新律师用“暗度陈仓”的方法完成了这次诉讼。
说明;此份调解协议书是被告利用一份借据伪造成调解协议书的,借据是由派出所民警找到当事人(年龄61,平时每次解决问题都是由当事人女婿陪同)时间晚上8点,地点派出所,提供物品半张4A纸,签字理由:被告借你1000元先看病,民警叫当事人写的内容;同意调解收到1000元整,要本人签名。此收据只有一份,一次签名,只有当事人签名。在法庭上此调解协议书变成了整张4A纸,上面有手写调解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签名了
备注;此份调解协议书在第一次诉讼开庭时法官没有***信,
一年多都算时间短的了吧,打官司这种耗时费力的事你也敢做,时间成本太高了,想着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难上加难,真的等不起,耗不起,换律师也比较正常,水平有限不利于迅速解决你这个案子,换了也罢。
你提出的问题,我个人分析有几层意思:律师己拿了你的钱,想把你的案件负责到底,后来由于其它原因(案件太大,越来越复杂,律师能力有限等),所以出于人道他找了(推荐)其他律师为你打这个官司,也很正常,也合理,只要他把这个案件处理的合情合理就行。
诉讼过程中,可以更换代理律师。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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