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分类,具有不同作用,有助于提高认识,加强理解,有利于准确适用。从关系看如下。一、都是法律。共性。二、领域看,范围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对不平等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调整的法律,系共性。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范围的一部分。是劳动法中劳动合同部分的专门法/特别法。合同法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进行调整。可以意思自治为灵魂。是普通法。干预性弱。而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国家干预性强。均以合同成立,才言有效无效,可撤销不可撤销。法律责任不同。适用范围主体均不同。
现实社会中,有时很复杂,可表现重合/复合型/交叉型/并列等。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合同法》则适用所有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人身关系。
主要区别:
1、《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调整的是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形式――合同。
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经济法/社会法范畴。其目的虽然都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平等地位,但是实际上是通过加大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增加用人单位的义务。
3、《合同法》相关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方能向******。
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公权力参与的力度要大一些;而《合同法》中公权力的介入就比较少一些,更重视的是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重视意思自治。
一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含《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因此,《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包含关系。而《劳动法》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而《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而制定的,是《劳动法》的具体延伸,是一种递进关系。③《合同法》和《劳动法》在调整权益主体范围上,是前者包含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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