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悄悄转移夫妻财产,要坐牢吗?转移夫妻财产,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注意了,以这种方式转移夫妻财产,可能要坐牢。
两高两部关于打击虚假诉讼罪的意见中规定,夫妻其中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借贷等形式,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签订虚***以物抵债的协议,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如果第三人以此提起诉讼,这种形式就涉嫌虚***诉讼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张无忌和赵敏闹离婚,离婚前张无忌找到周芷若,捏造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并答应事成之后,分给她20万。这张***欠条,最终导致赵敏少分了50万的财产。
后来这两人闹掰了,周芷若没拿到钱,一气之下,就把张无忌告上法庭,若***认定张无忌确实存在虚***诉讼,那么他将面临牢狱之灾。
债务不是写小说,想虚构就能虚构的。
尤其是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出台后,虚构共同债务的难度就呈指数级上涨。
一般当事人问,沈律师,万一我们在准备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虚构债务怎么办?
我一般都告诉当事人,就让他作吧,我们见招拆招,他可能会不小心会把自己给作死。
我怕的就是這一項,這是女人最陰險狡詐的一招,就像我女人出走一年多,聽說還要借錢回家,帶出去的錢用了個精光!聯合外人和我來離婚!如果我女人真是這樣,我一定親手送她進監獄!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会不会认定为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共同担负的债务,就要看有没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这是虚构的债务,或者是发生债务完全是一方的行为,而另一方并不知情,只要有证据,***就能***信,由单方承担债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在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由共同的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平等分割共同拥有的财产。同时,在婚姻期间内所发生的欠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债务,离婚时,双方有共同担负起还清欠债的责任。
依法还规定,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对方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纯属个人消费的欠绩,离婚时,由欠债行为人负责。
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女方伙同他人虚构债务,***就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对方是属于犯罪,依法就被追究责任。
如果真是妻子背着你欠下了这笔债务,你也可以根据时间,地点和签署的借贷合同,找出你不知情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也不会认定为共同的欠债。
面对死亡的婚姻,女人要想最后捞一把,耍阴招,要找到能使******信的证据链,就要靠你聪明才智了。
在法庭庭审中,法庭调查核实中确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确实存在虚构债务行为,应立即启动司法处罚机制,对债权人及虚构债务行为干扰诉讼的行为进行罚款或拘留,用司法惩处手段来严厉打击这种不良现象,保障正常诉讼活动的进行。
建议国家将虚构债务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虚构债务行为,立即将此事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对确实存在虚构债务行为并且虚构数额较大,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机关,从而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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