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能赔双倍工资。
没签劳动百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度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已工作一年半未签合同,无双倍工资!被企业裁员看属于哪种情形,补偿/赔偿金为N、N+1、2N、或者没有。
第一、工作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计算双倍工资时效,无双倍工资,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被公司裁员可以获得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看适用于哪种情形:
你在私人企业工作了一年半,存在事实用工。
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你收集保留在这家企业上班的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邮件通知等。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企业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支付时间从你被裁员的月份倒推回去一年,超过部分不计算。
工资计算基数是你已领取工资的当月对应金额。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收集以下材料,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向您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您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员工的记录;
4、公司的考勤、打卡记录;
5、一起工作的员工的证人证言;
6、平时工作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7、其他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评论或私信。
这对你是天上掉馅饼啊,你就装糊涂吧,在工作一年后,申请劳动仲裁,这样你就最多白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你可以关注我,在我回答的问题里仔细找找我回答的问题。有具体的步骤和方法。你也可以仔细看看劳动合同法里面全有。白给你一年工资,你学学几页法律还是靠谱的。
因为公司如果不是专业的社保代理公司,他给员工交社保的话,就已经和员工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就算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也为形成劳动关系提供了足够的证据。
所以,公司为你交社保说明公司是承认和你之间有劳动关系的,只是没有签合同而已,有可能是管理层的大意导致的,也有可能是管理层对于劳动法不熟悉导致的,对于企业来说,是有风险的,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有操作空间的。
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员工入职三十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0天不满一年,用人单位还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公司需要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如果和公司发生劳动***之后,员工可以持社保的缴费记录证明、工资的流水和在原单位工作过的一些证明申请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赔偿。
如果公司待你不薄,员工和公司好聚好散,那员工也没有必要非得申请仲裁,因为毕竟你的各项工资***没有受到损失,只是没有签合同而已,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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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社保,只要待遇好,没有克扣和强制加班,工资按时发放,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自己想法,如果公司坚持不签合同,可凭有关其它凭证向劳动局提出主张,[_a***_]不要把矛盾激化。
除非有一天公司无条件辞退你或以不正当理由处罚你,那你就可以到当地仲裁部门,提出申诉,主张自己的双倍工资赔偿及其它权益补偿/
这是天大的好事呀。
有社保,就足以证明在这家公司上班。另外,每个月的工资流水肯定也是有的。
那么,就可以收集这些证据,去起诉公司。
不签劳动合同,是要赔偿双倍工资的。
双倍工资,上一年的班,拿两年的工资,不是爽得一塌糊涂。
公司已给缴纳社保,说明公司己将纳入用工,以缴纳社保为据是不签合同的合同。只要当今没少发工资,没少发***费,能同其它员工作待遇一样没差别,现在没必要去找非要给签合同不可。随着时间推移在慢慢与其商谈论签合同之事,至于后在未签合同期而发生系数变化,可依上属缴纳社保据再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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