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1、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不清楚。所以本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本人办理工伤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答复如下。
第一,你说超过了仲裁时效。那么你是否已经认定了工伤。如果你没有认定工伤的话。你是超过了认定工伤的期间,而不是超过了仲裁时效。
第二,如果是你已经认定成为了工伤。包括了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那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第1种是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有单位对你进行赔偿。第2,单位已经交纳了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和单位分别对工伤员工进行赔偿。
第三,在工伤赔偿中,主要是三个一次性,补助金,三个一次性补助金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计算时间是不同的。如果单位入的有工伤保险,那么有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赔偿,与申请劳动仲裁无关。
第四,由于你对整个工商法系相关的规定理解和维权的程序比较混乱。建议你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看看你的问题,你还有没有具体的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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